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非销户提取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预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含合作建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 6、总平面图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4)翻建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平面图等建房资料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本息的: 1、在管理中心贷款的需提供由管理中心签章的按期还款清册; 2、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银行签章的尾款通知单; (7)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1、家庭收入证明 2、结婚证 3、租赁协议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自住住房的证明;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9)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2、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答: (1)离休、退休的: 1、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 2、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伤残证(1-4级)或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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