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费比例为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25%,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本人个人账户。 2。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寄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关系委托代理并选择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按本人档案工资总额33%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8%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3。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比例为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18%,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本人个人账户。 4。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寄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关系委托代理并选择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参保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实行窗口缴费的,按全省统一核定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按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符合参保条件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进行参保登记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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