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
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
王大伯一次外出心脏病突发,晕倒在地。好心路人将他送到医院急救。医院见病人身份不明并没有家属在旁,一是怕出现意外承担责任,二是怕无人承担医疗费,于是对送治的人说,都已经不行了,没有治疗的价值了。就这样王大伯因心脏病而去世。王大伯的子女了解情况后,认为医院拒收他父亲而导致其死亡,以医疗事故为由要求医院赔偿。
医院认为没有收治王大伯,双方不形成医患关系,所以没有所谓的医疗事故,不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律师说法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医院是否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二是医院因拒绝收治危重病人而致其死亡的,是否算作医疗事故。首先,我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规定》都明确了对病人的救治义务,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置。
而对于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况一般按不作为引起的医疗事故处理。所谓不作为的医疗事故处理,指本有义务收治病人,因没有收治而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本案中医院拒绝收治心脏病突发的王大伯而导致其死亡,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应按医疗事故给予赔偿。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答:不可以。我国法律明确了医院对病人的救治义务,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置。法律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