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连锁企业的直营连锁店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货物流通问题?

首页 >
商业/理财
创业投资

连锁企业的直营连锁店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货物流通问题?

一直没搞懂我们总公司(目前下属连锁店均为分公司性质)与各连锁店之间的财务关系该如何理顺。
一、与分公司的关系。
1、资金如何调拔?
现在所设分公司性质的店,我们是以直接投资方式进行,各种成本也计在总公司的帐上,在分公司开始营利后(税收是交到连锁店所在省了)财务总监却跟我说不知道资金如何从分公司调回来总部?说涉及税收问题太复杂?请问这个理由成立吗?有多麻烦?
2、货物流转?
   既然是连锁,很多货需要从总公司配给各连锁店(即分公司)本省还好,通过努力,搞成“汇总预缴”了,应该说在流转税上减少了很多压力。但实在没能力“协调”外省的税务局了,只得按“调货也当销售计算”来处理,好冤呀!能有办法解决吗?


好评回答

    2006-10-30 01:14:08
  • 如果分公司是非法人性质的,可以把流转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回总公司所在地汇总缴纳(需要总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出具证明给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局)。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视同销售的第三条: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因此,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到分公司 也就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了。当然在分公司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其他答案

    2006-11-03 20:11:57
  • 下面给你上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的两个文件.另外,跨省的汇总缴纳必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 2006-11-02 23:58:40
  • 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好回答。但应尽量减少企业确认收入得环节。必要时建议找专业律师或税务师帮你们策划。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创业投资相关知识

  • 投资理财知
  • 投资理财问
  • 投资理财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热点检索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