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纹身是一种流行欧美的时髦。 对他们而言,汉字只是漂亮的图形,有时中国人也闹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这样词汇刻录上身。以前看电视转播NBA,网队大前锋马丁左臂上的“患得患失”,总让我一头雾水,不过总好过掘金前锋坎比,他选择的“勉族”根本无法也构不成一个词组。上次去阿维罗,身前一位光膀子荷兰人,居然在背上刻了一个大大的“猪”字。突然想到十多年前国内有女孩衣服上的英语意为“我是一条狗”———其实,外国人也不过是不懂装懂。
因为不懂,所以好奇 因为好奇,所以就它了
我也不知道诶。可能是崇拜中国吧
汉字具有两维特性,从欣赏角度和审美角度上讲都是有无比优越性的
在外国人眼里,汉字就像鬼画符,很有神秘感
这就好象中国人喜欢用英文一样
从审美角度讲,汉字最美最具艺术性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