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化的产物,高层住宅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节约土地,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同样的地基建造六层住宅与建十二层住宅,土地利用率可提高一倍,这显然对政府和开发商都有利(政府可以多卖点地,开发商自然更不说了),所以近几年政府及开发商都利用各种传媒鼓吹炒作住小高层的利处,于是乎,住小高层似乎成了一时髦和潮流,小高层也如雨后春笋在各地遍地开花。
这里先说说小高层的益处,首先,从建设质量上看,一般情况下,高层的建造标准、建造质量要高于多层。普通多层住宅一般为砖混凝结构,而高层住宅由于它为钢筋混凝现浇,地基深而结实,墙体厚实,不渗水,抗震性能好于多层,整栋大楼不会下沉变形;而且折旧年限长。
还有双路供水,供电系统,可提供更有保障的供应、集中安全的住宅环境、规模化的管理服务、以及良好的采光通...全部
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化的产物,高层住宅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节约土地,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同样的地基建造六层住宅与建十二层住宅,土地利用率可提高一倍,这显然对政府和开发商都有利(政府可以多卖点地,开发商自然更不说了),所以近几年政府及开发商都利用各种传媒鼓吹炒作住小高层的利处,于是乎,住小高层似乎成了一时髦和潮流,小高层也如雨后春笋在各地遍地开花。
这里先说说小高层的益处,首先,从建设质量上看,一般情况下,高层的建造标准、建造质量要高于多层。普通多层住宅一般为砖混凝结构,而高层住宅由于它为钢筋混凝现浇,地基深而结实,墙体厚实,不渗水,抗震性能好于多层,整栋大楼不会下沉变形;而且折旧年限长。
还有双路供水,供电系统,可提供更有保障的供应、集中安全的住宅环境、规模化的管理服务、以及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等优势。
随着小高层的普及,近些年挑选楼层的争论又多了起来,一说到选小高层楼层,一些人肯定会说,这还用争论?!既然是小高层,当然是越高越好了,其实不然,同一套户型,所在的楼层不一样,居住感觉也会大不相同,每层楼都有自己的小气候。
楼层不同,对我们的生活影响也不同。这里先介绍各楼层的利弊让大家自己斟酌。
先说说一般不被购房者尤其是年轻购房者看中的低楼层吧,一楼到三楼,人们通常生活在树冠下,离地面很近,常常能倾听到树枝敲打窗户;要说心理上舒适,这里是最好的;同外部世界保持现实联系,不用朝下瞧人。
但接近地面的生活也有不足:一层到三层离地面很近,虽然得到心理上的舒适感,但是低层空气循环减缓、阴影和湿度大、通风不好的楼区污染也比较严重。一般人会认为,三楼是最理想的,而恰恰正是这里集结了大量有害物质。四楼、五楼的有害物质就少得多,因为它们开始下沉或水平方向消散。
现代社会,高楼大厦的住宅,使人有种“一览众楼小”的感觉,高层视野较开阔,空气质量较好,噪音小;自然风大,采光较好,日照时间长,有的朝向太阳照射达到七八个小时之久。那么,是不是越高越好呢?有人认为高层空气清新、噪声也少、景色也很优美,而这前提是你所居住的小高层周边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你所住的高层的周边没山没水,看到的只是前面楼座的“后脑勺”,“享受”着城市的各种光电污染能说是景色好?!其实很多住高层想观景的自己却成了“景观”,让对面同等楼层的住户把自己的小家看的通透,真不知这种“景观”让心里能美到哪去,而低楼层却因视线死角及地面树木及低矮建筑的阻挡却具有很好的私密性(这肯定让大家意外,但事实却如此),说到楼高自然风大,很多住户住着住着往往会感觉自然风有时大过头了(尤其是处于多风的地区及春冬等季节),再就是高层的空气也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新鲜,大大小小的烟囱几乎包围城市,30米以上难免集结起有害物质。
8——11层是环境学上所谓的扬灰层,空气中的尘埃、有害物质在这个高度有个停留的过程 ,其实由于“峡谷效应”的影响(“峡谷效应”指的是周边有公交干道或工厂、以及高楼密集的住宅),在街道风的作用下,含有灰尘的气流不是平稳移动,而是在高楼之间的某个区间上下“徘徊”。
近地面的污染物随气流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又向下或水平方向消散。这个“高度”,大概在30米左右。也就是8-11层之间。眼下很多小区密集区高层住宅的中间位置有一个“污染物高密度区域”。说白了,这些楼宇的8-11楼之间灰尘会逗留其间,在此过程中,居住者会与灰尘“同呼吸共命运”一段时间后再“吻别”。
而且这里正好是噪音较大的空间,许多消费者以为身居高楼就能“远离尘嚣”,谁能想到,真正在一楼倾听车辆噪声,还不如在8-14层听得真切。这是因为,声波的路线跟树木和建筑物的多少有关。声音通常以最短的路线传播,有时高层同样听见汽车干线上的嘈杂声,原来, 有时声音会自由地往上走,直至高层的窗户。
声波是以立体传播的,向上的并不比向两边的弱,高层楼接收到的声波要比同一幢楼低层来得强。而低楼层却因受到周围低矮建筑物及树木等物的阻档和吸收而相对减少了噪音,这个因素在选择住宅时也是不容忽视的。高层居民的另一个无形的敌人是电磁辐射。说到电磁辐射,就更没有几个人能懂得。
钢筋混凝土结构迫使来自电器设备的电波沿着房子循环,相当一部分是往上走,直至顶层。所以,高层居民经常头疼或心情不好。 另外,随着高层建筑不断增加,为满足其用水需求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也随之不断增加。通常所称的二次供水是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简称,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包括为保障生活饮用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蓄水池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变频、气压罐等设施。由于二次供水是“水厂-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用户”过程中相对开放的环节,比市政管网水较易受到污染,水池(箱)若不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或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
据介绍,有一些小区楼顶的蓄水池和水箱长年无人管理,卫生状况堪忧,有的蓄水池和水箱长满了青苔,有的水池由于长期没有盖好,掉进不少的昆虫,维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都要业主们掏钱。所以一般这几层很多内行都不会买的,二次供水,二次污染,二次出钱。
这里还不得不谈谈中国传统上的“地气”之说,一些人说住在高层会缺少“地气”,有可能影响其身体素质,虽未经证实,但我国古代的地气之说不是无中生有的,何为“地气”?是否真的存在人们所说的“地气”呢?在中医的传统典籍中,有部分涉及到这种“地气”研究,其中最典型的是“辟谷”做法,其宗旨就是为了取“天地之精华”,包括人们所说的“地气”。
所谓“天地之精华”,其实是指健康的自然环境,由环境、气候、空气等各种条件综合而成地气是指大地的磁场,当时的古代的中国人没有磁场这个概念就用地气来代替磁场这个名词,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气都对人体有益的,只有和人体自身频率相同的磁场才对人体有益,其实这种影响更多来自于心理的作用。
受地心吸引力的影响,人类总是觉得靠近大地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有安全感,而处于空中的高楼则会有一种不稳定感觉,加上高层建筑物本身就会有一定的摆动性,如果对此比较敏感的人再加上一些老人的传统观念,更容易使之产生一种忐忑不安的心理影响。同时,由于客观上高空中空气比低处稀薄,氧气量减少,地心吸引力也有所减少,对患有一些病症的病人确实有不适合之处,尤其是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心脏病、心绞痛、脑血管以及内脏有病变的病人,长期生活在高空中对其病情发展不利,有可能会加重病情。
另一方面,长期居住在高楼的人们尤其是老人,会产生一定的不安稳心理,甚至出现噩梦发作导致失眠以及恐怖感等。这些心理因素的长期改变有可能会导致生理因素的改变,从而加重病情,所以说住高层对中老年人来说不利的因素还是有的。 特别是如果想让孩子健康成长,就不要住在六楼以上的楼层,窗外的环境十分重要,身居高层,整天面对的是砖墙,能引起孩子对自己和对世界的不由自主的敌意。
综合各方面因素,小高层选楼层最好不要超过六楼。六楼最好,接着依次为五楼,四楼、二楼、三楼,七楼、八楼九楼……一楼铅(一般悬浮在2米以下)等重金属集结,其实对老人也不利。
理想住宅的标准是:房子不超过六楼,周围自然景色优美,一边是公园,一边是秀水,树和水都是极好的过滤器,不让尘土通过。
不过,这样理想的住宅要得到真的很难啊。如果能看到青山、森林,住的高点得到视觉享受,牺牲一下别的也是值得的,如果仅看到的仅仅是“水泥森林”,那就免了吧,除了能满足一下“高高在上”的虚荣心,其它的还能有啥呢?!。收起
18
18收起
1、20层的楼房往往7层或8层是基价层,7层或8层以下每层价格会递减,以上每层会递增; 2、一般来说高层建筑最高层是最好的,原因是通风、采光、噪音、污染、蚊蝇等各方面因素都是较好的; 3、其实住过高层的人会知道的,电梯机房的影响几乎是没有的,至于会晒裂,那是工程质量有问题造成的,不能算是正常情况。 4、如果要保险选择次最高层也是很好的选择。
1、20层的楼房往往7层或8层是基价层,7层或8层以下每层价格会递减,以上每层会递增; 2、一般来说高层建筑最高层是最好的,原因是通风、采光、噪音、污染、蚊蝇等各方面因素都是较好的; 3、其实住过高层的人会知道的,电梯机房的影响几乎是没有的,至于会晒裂,那是工程质量有问题造成的,不能算是正常情况。 4、如果要保险选择次最高层也是很好的选择。 收起
15~17楼,顶楼采光通风最好,但电梯机房在顶楼,楼面暴晒易裂。19楼经常与顶楼作复式出售,且很多人不喜欢这个数字。如果不迷信,18楼也是一个好选择。12楼以下采光通风差了一个等级。
15~17楼,顶楼采光通风最好,但电梯机房在顶楼,楼面暴晒易裂。19楼经常与顶楼作复式出售,且很多人不喜欢这个数字。如果不迷信,18楼也是一个好选择。12楼以下采光通风差了一个等级。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你好,据你所说的你们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属于房屋买卖中三个证当中的契证。 如果你三证都齐全的话,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加上上面的那个你们买卖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其实到房管局只要前面2证就可以了),那么你们可以到你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过户即可。因为房屋买卖的行为,是不动产交易的行为,是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的。具体的房屋买卖过户一般都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合法过户。 如果你是自建房,就是没有上面的那前面2证的房子,只有你们当地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一个房屋证明书,那么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就没有必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了。具体的交易过程你可以到你们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咨询下,这个我不在行,对不起,这个我得实话实说。 如前面所说的,要修改房屋买卖合同的 ,若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你当然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这样,你们修改后的合同才会具有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 如果是私房的话,属于第2种情况的话,就直接改就可以了,为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另行书写修改后的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希望我的看法对你有帮助!
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程序: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所以,你可以对比一下你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9种法定条件退房的情况,走诉讼程序,就会比较麻烦. 你要如何维权呢? 开发商交楼都有一个交楼标准.移交给购房者的必须符合交楼标准. 你家的厨房和卫生间有油腻,卫生间顶管道有漏水痕迹,这是没有达到交楼标准的,但这些也不是"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 因此,你要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协商. 如果开发商愿意退,就是最好了. 当退房的要求比较难实现时,就以退房为幌子,向开发商提出维权要求,就比较容易实现.例如,要求开发商对厨房/卫生间进行重新装修;卫生间管道重新铺设;赠送家用电器;清理油腻污迹;送管理费等等. 另外,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你要把污迹和漏水管道拍照片取证,预防开发商不理会你的维权要求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索赔.
我前几天在北京认购了一个房子,交了20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定金能否要求开发上退还?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一、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现在还没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你与开发商之间还处在前合同期间,你不存在什么违约的问题,违约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情况,你们现在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所以,说承担违约不妥.但是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签订合同,你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对方为准备与你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付出的费用,而定金罚责这里就不适用了。 二、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 可以要回定金,(法理同上) 三、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这个问题设问就不太明确。但可以明确在大陆地区,如果适用定金罚则时,支付定金一方违反了定金罚责时,不论是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都不能收回了。
你的房屋只能按照你的购房合同上的人来署名. 而且,你在房屋上加上你爱人的名字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套房屋系你们婚后购买,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否加上你爱人的名字,都不会影响她对这个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不过户只公证对第三人没有任何法律效率,并不影响本次交易,如果对方把房再次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由于你没有合同,也没注明是定金,你可以不用定金的名义,就能要回这5000块.但是具体到事情上,还是很麻烦的."居家莫争讼",能协调解决的还是协调解决吧. 找个有份量的中间人,调解一下,应该可以解决吧.你不至于连对方是谁都不了解,就给人钱了吧.
5000元应该是办理贷款时的保险费用,国家是强制上的. 签合同是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签合同备案了.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
没办法的,税务局的前可以胡乱减免给奸诈者,但正派人想拿回,没戏.虽然有无数证明你交了税,谁让你是交护费的来的...
年龄+贷款年限=60,即不能超过60岁
根据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条款,年限一般是不能再更改的.之前有过一种叫做同名转按揭的业务,不仅可以提高年限而且可以对按揭贷款再融资.但现在此种业务已被取消.但在不提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加长年限的换按揭业务的.
要过户,就要让他先生把委托书(公证过的)给你,才能过去过户,像他说的可以找人过户,我看不保险,以后如果他老公不认麻烦的是你.
很多城市的电梯费是单独缴纳的,按照楼层有一个公式来计算费用,楼层越高费用也越高。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