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费用报销问题?
会计费用报销问题
大概报500多###
外来人员在沪生育费用可以报销吗?参加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如在单位工作期间生育的,产假工资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生育费用,由综合保险按照住院医疗标准支付待遇外,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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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生育保险报销吗:生育费用属于综合保险中的住院医疗保险这一项。但要享受此项保险待遇必须要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记牢!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节选):
(三)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属于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范围。
因工作需要临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期间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要列入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范围的,由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定。
(四)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下列情况不得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1、在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
2、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犯罪或拒捕住院医疗的;
3、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住院医疗的;
4、因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生理缺陷住院医疗的。
外来从业人员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条件:
1、缴费满1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
2、连续缴费满2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3;
3、连续缴费满3-5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4、连续缴费满6-8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5、连续缴费满9-11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6、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新手追问:员工在参加团建时无名指错位,这个属于工伤吗?###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上工伤保险,工伤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如果上了工伤保险的,保险报销部分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对于保险报不了的,显然由公司承担。###我们公司一直这样操作的。员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公司垫付,之后工伤保险的报销直接汇入公司账户。
也就是说,报销不了的公司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条例只规定了所需要费用符合目录的,从工伤基金支付,但没有规定不符合目录的,由谁承担。
所以可以认定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个法律漏洞。但绝不能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司就不承担了。 从我国劳动保险立法的历史来看,从来都是职工不需要承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从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保障职工救治才是首要目的,用人单位只是可以分散风险而非免除责任。
在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伤职工间接损失的情况下要求单位承担直接损失更符合逻辑,也符合促进工伤预防的立法目的,因此,对于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范围的那部份医疗费,应判令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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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理费用”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职工薪酬、修理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