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在未痊愈之前, 不应怀孕。妊娠, 会影响患者的营养和体力, 如果病人仍需进行间断的维持治疗, 药物多是对胎儿有毒性作用的细胞毒性药物, 会使胎儿产生畸形、流产、早产。若已经怀孕, 应尽快设法终止妊娠。临床资料证明, 妊娠可以促使癌症的复发和转移, 也给治疗带来很多困难, 影响疗效。如果是患生殖系统或乳腺肿瘤的患者, 是否可以怀孕, 应当经肿瘤科及妇科专家会诊, 确实对身体健康没有影响, 而且具有妊娠生育能力, 可以考虑妊娠。但一般以不妊娠为好, 以免体内的内分泌系统平衡紊乱, 扰乱患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