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司法对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现行公司法对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计划生育制度: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公式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中载明。 强制审计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推定混同制度:在发生债务纠纷案件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一人公司的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鱼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答:第一、您好,如果您设立公司,按照工商局出具的格式章程填写自然简单明了,但不能体现股东的个人意志,缺乏个性。 第二、“素面朝天”朋友提供的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您可...详情>>
答: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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