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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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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问题

1。老人无法走路,不会写字,吐字不清晰,头脑清醒,有分析能力,是否可以立遗嘱?
2。公证时都需要什么人在场?(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和亲属都到场等等)
3。公证时需要老人身份证等其他证件,可这些都在其他子女手里,要是他们拒不交出怎么办?
4。其他子女如果在公证时,故意阻止公证,(比如打扰老人说话,语言刺激老人)怎么办?
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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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8-02 19:07:58
    1、吐字不清,但能不能让人听明白是个问题,否则公证人员如何知道老人表达的意思?如果不能让人听明白,又没有其他可以表达的方式,公证是无法进行的。
    2、立遗嘱人、公证员在场即可,其他人都没必要。
    3、同意王律师意见,到派出所打张户籍证明即可。
    4、如果到公证处,公证员完全可以让其他人回避。
    

    北***

    2006-08-02 19:07:58

其他答案

    2006-08-01 18:14:59
  • 1、可以。
    2、没有要求。
    3、到派出所打张户籍证明即可。
    4、这不是法律问题了。

    5***

    2006-08-01 18:14:59

  • 2006-08-01 13:24:13
  • 1.立遗嘱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只要老人能够清楚明确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话就能够立遗嘱。根据你说的,老人头脑清醒,有分析能力,那么他完全可以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可以是代书遗嘱,也可以是公证遗嘱。
    2.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老人能真实表达自己意志,就不需要其他人在场。当然所有子女亲属都要场也无所谓。
    3.如果持有老人合法证件的子女拒不提供证件的话,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证件,如通过诉讼途径;还有老人可以公告上述证件失效,重新办理上述证件。
    4.如果怕其他子女干扰的话,你可以向公证处工作人员提前说明情况,要求他们提供不受干扰的环境。这样的话,如果还有其他人干扰的话,他们可以制止,如果不听他们制止,那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了,干扰的人是要受法律惩处的。

    雪***

    2006-08-01 13:24:13

  • 2006-08-01 12:48:44
  • 大小乔很美

    无***

    2006-08-01 12:48:44

  • 2006-08-01 12:46:41
  • 1.老人无法走路,不会写字,吐字不清晰,头脑清醒,有分析能力,是否可以立遗嘱?
    2.公证时都需要什么人在场?(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和亲属都到场等等)
    3.公证时需要老人身份证等其他证件,可这些都在其他子女手里,要是他们拒不交出怎么办?
    4.其他子女如果在公证时,故意阻止公证,(比如打扰老人说话,语言刺激老人)怎么办?
    答:1.可以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立代书遗嘱,应当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立遗嘱人签名(不会写字可以按手印)。
    2.只需要立遗嘱人在场(可以要求公证员到家里做公证遗嘱)。
    3.可以选择立代书遗嘱的方式。
    4.同上。  参考上海庄律师021-33020188

    上***

    2006-08-01 1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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