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可以二赔吗?
交通事故时发生在下班途中,交警认定对方是主责,是否可以在要求交通事故对方赔偿的同时,向自己所在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工伤已经申请赔偿,是否就不可以要求事故对方赔偿了?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由交警队勘验后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据此做出相应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事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相关规定。
由于受害者是在下班途中遭遇的车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的要件,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并在伤情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并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通常情况下,人身伤害赔偿在前,工伤待遇在后,即使已经享受到了工伤待遇,同样不妨碍向肇事者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尤其是人身伤害赔偿的力度要远远大于工伤待遇时。 。
理论支持,但各地执行的不太一样. 石家庄已有这方面的判例,工亡职工家属得肇事方与工伤保险双份赔偿.
可以,但如果你得到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那么你的单位只对你赔偿交通事故不足的部分。
可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已有规定.我处理过这样的案件.因你具备了双重身份,所以能得到双重赔偿. 工伤认定还要考虑是否是事故发生在你下班的必经路上.如是,才能定为工伤.
可以
答: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