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调拨应开具发票吗?

首页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调拨应开具发票吗?

   我总公司在异地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负责异地的业务联系、信息收集、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分支机构已在当地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二级单位(无注册资本,无投资),分支机构从总公司调拨货物时,并无销售。但当分支机构去购买发票时,当地税务员要求我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开具进货销售发票,我们认为并没有发生销售只是内部调拨,但又找不到有关法律依据来据理力争。请有识人士给予帮助。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06-21 17:18:01
    分支机构有法人机构和非法人机构。但是无论是法人机构还是非法人机构,只要是经营性质的机构,特别是独立纳税机构就存在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因此,你提到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进出货行为,在税务管理方面应该是进销项行为,要按照进销项账务处理。

    我***

    2006-06-21 17:18:01

其他答案

    2006-06-30 19:28:25
  •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如果总分机构在同一县的,不作为视同销售,不在同一县的,应作为视同销售

    c***

    2006-06-30 19:28:25

  • 2006-06-21 17:40:26
  • 从你所述得知,该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法人(财务上是否独立核算?所得税汇总总公司缴纳?)。如分支机构无销售,干吗要把货物调拨到该分支?该分支是小规模纳税人吗?购买哪类发票?第四条、第三款中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依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视同货物销售。可能当地税务局认为该分支有销售货物的行为。

    1***

    2006-06-21 17:40:26

  • 2006-06-21 17:35:59
  • 应该开具进货销售发票。内部调拨不产生增值,没有增加税金,也就是说你开了多少税额,他也可以抵扣多少税额。

    阳***

    2006-06-21 17:35:5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