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通过;2.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法律文书复印件;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照片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协议复印件;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消防设计图纸(备案未抽中);9.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抽中);10. 与使用性质相同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消防设计备案未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