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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非税收支付网关是什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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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非税收支付网关是什么意?

财政厅非税收支付网关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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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24 16:12:04
  •    这八大税收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为:   一、对受洪灾影响造成重大损失、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个人,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其所得在扣除保险赔偿部分之后,视其受灾程度,酌情对当期或在受灾后半年或一年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二、对受洪灾影响、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资源型矿山,可由受灾企业提出申请,经县(区)、市财政和地税部门逐级联合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本年度资源税(已征的不退)。
         三、纳税人通过政府指定向洪灾捐赠管理机构的捐赠支出,可凭捐赠票据,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在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部分,个人捐赠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给予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因洪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县(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准予在当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洪灾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严重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减征或免征当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在1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级税务机关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五、对受洪灾影响、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本年度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的不退)。
      其中,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在3万元以下的由县(区)级税务机关批准,税额在3万-10万元的由市级税务机关批准,税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省地税局批准。   六、对受洪灾影响、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定期定额纳税户,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受灾情况,对第3季度的定额进行调整。
         七、对受洪灾影响、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报市地税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八、对受洪灾影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以上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熊***

    2015-01-24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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