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奎尼丁 :先给0.2 g 口服,如无过敏反应或奎尼丁昏厥,次日给0.2 g,每2小时
1次,共5次,每次给药前测心率和血压,并观察心电图。若未转复又无毒性反应,可重复上 述剂量1日,如仍无效,每隔2日增加分剂量0.1 g(最大量不超过0.4 g)。转为窦性心律后 即改为分剂量,每6小时口服1次,以后可试用每8〜12小时口服1次,维持数月或更久。 奎尼丁无效或出现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 50秒,QRS时限延长25%以上,血压显著下 降或出现室性异位心律,均应立即停药。QRS时限明显增宽者,给予乳酸钠静脉注射。目 前,该药临床很少应用。
(2) 胺碘酮:0. 2 g,每日3次,口服,转复呈窦性心律后,以0.2 g,每日1〜2次,以后可 根据情况改为0• 1 g,每日1次至每4日1次维持。
(3) 双异丙吡胺:每次0. 2 g,每2小时1次,直至转为窦性心律(每日最多不超过5次)。
(4) 胺碘酮加奎尼丁:胺碘酮及奎尼丁各0.2 g,每日3次,转复后改为胺碘酮0.2 g,每 日1〜2次,口服维持,以后可根据情况改为每3日0. 1〜0.2 g。此两药合用有协同作用,同 时还可减少奎尼丁毒性作用和用量,增加安全感,缩短复律时间,提高疗效。
(5) 奎尼丁及维拉帕米:第1日服奎尼丁 0.2 g,无不良反应,第2日0.2 g,每日3次, 连服3日,如未转复窦性心律则可同时服用维拉帕米40〜80 mg,每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