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好?
您好:请问:1、2016年起女性产假天数是否调整为158天?如遇剖复产或双胞胎的,是否还可以享受在原有158天的产假上再增15天产假?2、男员工的陪产假是否增加到15天?3、2016年起婚假是否取消晚婚假?谢谢!
答: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按原《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如遇剖复产或双胞胎的,可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修正《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的奖励规定。
答:产假不包含剖腹产假,必须另外加15天。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