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中国古代的医疗事业可以看出,中国的医疗机构,尤其是代表上层统治阶级利益的医疗机构,很早便已经建立并具有相对完善的体制。据《周礼•天官》载周代的医疗机构较为健全,既设有医师、上士、下士、府、史、徒等人,又分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当然这种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可能只是封建帝王及其家眷,或者其他的朝廷官员。
服务于一般官员和平民的公共医疗机构则出现的较晚。大约在战国时期,出现了“疠迁所”。在汉代还出现了专门性的妇科医院,西汉时的“乳舍”,相当现在的产院。从住院的产妇中有屠妇之妻这一事实,可以说明产院并不专为统治阶层而设,而是服务一般官员和平民的公共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