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合理吗?
本人于2006年1月1日入职,在职期间签定了四份劳动合同(06和07年各一份,08-09、10-11各一份),最后一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按新劳动法规定,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合同,用人单位为了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于2011年12月1日向本人发出不续约的书面通知,并表示赔偿金不是从实际工作的06年开始算起,只能新劳动法实施的08年开始算起赔偿4个月的工资,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能不能要求赔偿6个月的工资?另外,这算是有提前30天通知本人吗?
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循劳动争议仲裁及相关法律途径解决。如您属于本市户籍,请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您属于非本市户籍,单位为市属单位,请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梅东路28号2楼12号窗)申请仲裁,如单位为区属单位,请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为省属单位请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答:选: A、调整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科目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重大会计差错发生在投资以前的,被投资单位按照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相应调整“...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