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海珠湖征地工程中涉及到的东风村村民,在征地过程中为保障征地村民的生活,会为村民购买养老保险。但是现在我有疑问想咨询一下, 如果已经购买【农转居】养老保险已达13年,还差2年缴款就达到退休领取养老金,现在征地了,有一笔达6万多的款项用来购买养老金,那款项肯定是有多的。多出部分,村里做了方法,将余额转赠给直系亲属购买其新型农补。我想问一下,这种做法可以吗? 还有,已经购买养老保险15年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村里的办法是,退休能拿回3万多(说是不含政府补贴的退款),请问这是可以的吗? 一直存在疑问,到地税、社保部门都无法解答,本人想通过此平台可以解疑。 麻烦有关部分回答,万分感谢!!
你咨询的问题可参阅《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申领办法》(可上网查找)。详情可向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