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辅常滇端鄄得殿全东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全部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挂失!。
答:一般来讲,销货方应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发票(非法要求除外),比如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折扣等,如果有不符之处,对方可以拒收发票。 但向你所说,理由是不方便,那就是...详情>>
答:你公司已经作废了,只能重新开一张.对方虽然认证并抵扣了,如果对方也申报了的话,那国税稽查的迟早会查到这张票的,到查到的时候对方得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无效了,还得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