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贷款利率也不同,5年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是5.508%,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41%。 手续不同,住房贷款手续比较简单,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 贷款费用不同,住房贷款其他费用(律师费等)较多,公积金贷款较少 我感觉是能贷公积金就不贷商贷,毕竟利率差了不少!
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贷款利率也不同,5年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是5.508%,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41%。 手续不同,住房贷款手续比较简单,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 贷款费用不同,住房贷款其他费用(律师费等)较多,公积金贷款较少 我感觉是能贷公积金就不贷商贷,毕竟利率差了不少!收起
商业贷款是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一种房屋消费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贴息的一种贷款,住房公积金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手段,在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低于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是5.508%~6.12%的贷款利息,公积金贷款则是4.41%得利息
商业贷款是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一种房屋消费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贴息的一种贷款,住房公积金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手段,在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低于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是5.508%~6.12%的贷款利息,公积金贷款则是4.41%得利息收起
我还想知道呢,不过好象都不够具体 我也知道是利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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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积金贷款数目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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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利率高,公积金利率低。但商贷的面广,公积金只对正式职工开放,而且只能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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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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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贷款利率也不同,5年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是5.508%,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41%。 手续不同,住房贷款手续比较简单,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 贷款费用不同,住房贷款其他费用(律师费等)较多,公积金贷款较少
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贷款利率也不同,5年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是5.508%,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41%。 手续不同,住房贷款手续比较简单,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 贷款费用不同,住房贷款其他费用(律师费等)较多,公积金贷款较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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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机构和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贷款是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银行只是代理的职能。 贷款利率也不同,5年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是5.508%,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41%。 手续不同,住房贷款手续比较简单,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 贷款费用不同,住房贷款其他费用(律师费等)较多,公积金贷款较少 我感觉是能贷公积金就不贷商贷,毕竟利率差了不少! 收起
有区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标准不一样,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一些,每个月要少还100多元.如果你是贷款买房子的话,一定要注意,你在与房开商签字购房合同,必须且只能是自己的名字(公积金的人)去贷才行,要不是不能贷到款的.
有区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标准不一样,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一些,每个月要少还100多元.如果你是贷款买房子的话,一定要注意,你在与房开商签字购房合同,必须且只能是自己的名字(公积金的人)去贷才行,要不是不能贷到款的.收起
利率不同 但相差不多 主要是申请时手续不同,公积金的优惠较多,但手续审批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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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不一样
利率不一样 收起
利率不同
利率不同 收起
主要是年利率不同 ,公积金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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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低,如果你能享受的话,最好选择这个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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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主要指对用于住房购买\建造而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九十年代派生出来的一种政策性低息贷款. 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自行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它又含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 发放主体不一样: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主体为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全部
住房贷款主要指对用于住房购买\建造而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九十年代派生出来的一种政策性低息贷款. 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自行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它又含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 发放主体不一样: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主体为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利率不同: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执行的是商业经营性利率标准,并可适当上浮.具体是1至3年(含3年) 年 5.18 % ;3至5年(含5年)年5.27 %;5年以上为年5.5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政策性标准.即1--5年按年3.96%;5年以上到20年按年4.41%. 收起
公积金贷款国家会帮你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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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相对前者有优惠,但更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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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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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为五年以下3.96%,五年以下4.41%;商业住房贷款为五年以下≥5.265%,五年以上≥5.508%; 发放主体:公积金为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是受其委托发放;商业贷款为银行自有资金; 贷款审核:公积金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条件为贷款人必需在本地缴存公积金满一年,自己和配偶不能有未归还完毕的公积金贷款;商贷审核有内部标准,但可同时有多笔贷款。 贷款金额:公积金为首付30%以上...全部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为五年以下3.96%,五年以下4.41%;商业住房贷款为五年以下≥5.265%,五年以上≥5.508%; 发放主体:公积金为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是受其委托发放;商业贷款为银行自有资金; 贷款审核:公积金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条件为贷款人必需在本地缴存公积金满一年,自己和配偶不能有未归还完毕的公积金贷款;商贷审核有内部标准,但可同时有多笔贷款。 贷款金额:公积金为首付30%以上,金额≤20万元。商贷视各行而定,可以首付20%,贷款金额无明确上限。 相同之处:都可凭贷款合同支取公积金。 收起
利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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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主要指对用于住房购买\建造而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九十年代派生出来的一种政策性低息贷款. 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自行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它又含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 发放主体不一样: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主体为银行 住房公...全部
住房贷款主要指对用于住房购买\建造而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九十年代派生出来的一种政策性低息贷款. 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自行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它又含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建造\购买的贷款. 发放主体不一样: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主体为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利率不同: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执行的是商业经营性利率标准,并可适当上浮.具体是1至3年(含3年) 年 5.18 % ;3至5年(含5年)年5.27 %;5年以上为年5.5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政策性标准.即1--5年按年3.96%;5年以上到20年按年4.41%. 收起
具体是年利率不同 ,公积金目前1-5年是3.96%,5年以上是4.41%!
具体是年利率不同 ,公积金目前1-5年是3.96%,5年以上是4.41%!收起
注意: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买断工龄这样的法律解释。事实上,买断工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为了解决自身包袱过重问题而产生的一种现象。所以,你无法享受到政策上的优惠。 Mr.emily
已经贷款之后中断了公积金交存的,对于贷款本身没有什么影响,可以继续贷款
首先看你的公积金是缴交在哪里,如果是在购房地当然是可以贷款的。如果你的公积金缴交地与购房地不是同一个城市,那么你只能等到你的房子发票出来后,凭发票和购房合同去提取你的公积金,但是无法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或封存通知书(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失业证或待业证. 5)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3: 原产权证1份;现房权证中应注明是商品房、平价房或安居房 4:经由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 5: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借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 7: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积金借款合同6本、商业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担保合同1份; 8: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每人各1份 9: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每人各1份 10: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根据备注情况确定,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三资企业员工由单位提供月收入证明;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单位近期营业税、所得税及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存单、有价证券以及经常性汇款来源证明等) 11: 如以上资产属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附送有关家庭成员同意共同还款承诺书1份 12: 已存满规定期限的住房储蓄存单和(或)存折1份(申请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必) 13: 企业允许借款申请办理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1份(申请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 一般银行会让您递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材料,收入证明及有效的交易证明材料。然后进行审批,签定借款合同,放款。 先来说说身份证明,一般来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即可,护照、现役军人证也同样有效。但要注意,买卖合同上购买方的全部人员和其配偶都要提供。未成年人还未领取身份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应提供出生证明。 婚姻证明;指上列人员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明书,已成年而未婚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异的人士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也可)和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的应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已注明丧偶也可)及丧偶未再婚证明。这些证明可到工作单位或街道政局开具。 再来说说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应加盖工作单位的有效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单位地址以备银行核查。 另外还要提供您购买房屋的买卖合同和上家原产证的复印件以及由中介机构见证盖章的预付房款收据。 再来说说贷款涉及的费用,由于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银行一般会指定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服务,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另外客户还需购规定的保险,如涉及贷款公证还需交纳公证费。 大家都很关心贷款发放的时间,一般在收齐材料后三~五个工作日便可至银行签约。将在交易中心出他项权利证明后三~五个工作日左右发放。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要注意平时各种日常费用的准时支付,如水电煤气,电话、手机等费用的拖欠均会影响个人的信用值而影响贷款审核。
现在政府对转按揭控制得很严,一套房子要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好象必须先解抵押。 若想自己交易,那就用你的首付款给他解抵押,此时首付款有三个作用1、定金2、首付3、解抵押,银行对他的贷款资格审批,房地局立契过户,之后银行见契税票给你放剩余款项 或者通过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垫款解抵押,不过这会产生费用
这也许是 地方住房政策不同 》 个人不能去申请 政府福利廉价房的基础是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 贷款与公积金只局限于有固定工作,或有担保人等等
除非你们先办离婚,各买一套后再复婚。否则是不允许的。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年后交易才不收取营业税,是以房产证、契证为准的。这种做法就是减少投资买房和炒房的。 开放商一般都是整体办理房产证的,我只能说,今年交房,明年给证决不算慢的。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正常是在下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必须把本次贷款还清.你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参看如下第2点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复印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可以,一下作为参考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 、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现在转让的话肯定要涉及到房屋过户手续了,因为国家现在对于直接通过更名来转让的有禁止。
办赠于应该是最好的,先到公证处公证你自愿将房赠于母亲,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产权过户,公证费加过户税费。
买房时要填真实性声明,如果在产权登记阶段发现有问题,登记部门可以据此不办理产权登记。
只要不贷款,买几套房子都可以的;如果北京户口就简单了,只要有首付款就可以了
建议你可以多咨询几家银行,我今年买房,就曾因为信用卡还款不及时有一次不良记录,在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时,对方告知我可能审批时会把利率提高5个点(我首套,按说是基准利率),我一听就马上转农行咨询了,农行说由于只有一次,可以按基准。所以,我想各家银行可能会不同,建议你多跑几家。
福建新西岸融资担保提醒:从表面上看来,这种方式的确可以规避限购,购房者跟卖房者签订正式的房产交易合同,并且还可以去做公证,但是因为不符合限购条件就暂不过户,等到购房者交够社保或纳税证明年限,符合限购条件之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当然也可以等到政策变化之时再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 先签合同后过户,潜在风险很大。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其次,这几年难以保证政策就不会发生变化,而发生什么变化又很难预料。签约不过户,购房者权利和财产安全均得不到保障。最后,房价变动易导致合同毁约。采取这种先签订购房后过户的方式买房,房产证依旧属于老业主,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原房东。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办理过户,中间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若是房价出现大幅异动,交易双方能否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就会存在疑问。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房价下跌过多,购房者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有一本质量使用说明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现这些问题可以找物业来维修,赔偿就算了,不可能的事情,物业能及时来维修就已经很不错了
是合理的,有效合同已经签署是生效的的,谁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签订购房合同前,带上身份证,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查询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贷款,能贷多少,再签合同。
儿子可以作为共有人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 现在全国房产交易信息尚未联网,即使儿子没有条件(实质已购房,属二套房),也可以。只要在上海不是第二套。 房产过户时,交易税没有提出异议,应该没问题。 上海限制规定,外地户籍人在上海不能购买二套房。
有两套以上住房者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有一套住房,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名下房产,如果您目前没有结婚登记,是不能落到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得名下的。我建议您还是落一个人的名下吧,如果落两个人名下算共有财产的话就相当于您二位每人一套房产。对将来买第二套房不是很有利
现在假的一般人也看不出来,还是到房管部门查一下吧。简单一点的是问一下该房的邻居等人,看看产权人是谁。
商品房选购的基本要点 选一套舒适、实用、安全、美观的商品住房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验五证: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最好了解一下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建筑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的等级和信誉,再看一下是否有《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综合考察住房的地理位置、小区环境(是否远离污染源、环境是否宜人,市政配套、小区配套、购物条件等 ;周边环镜?人文、信息、通讯等 ,交通是否便捷、道路是否适于疏散,有无停车场地;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售后服务是否到位等。 四、保证住房的实用性、舒适性。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住房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 下载地址:
曾经有过与此相同的项目,地下部分均不计入容积率,但是如果要获得产权,层高就要达到2.2米。如果要避免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填土使地下部分均不超过2.2米,待产权证书拿到之后,把填土挖出即可。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因人而已,通常要看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期限,建筑年代、结构、质量,彩光、交通、环境、购物、价值与价格的匹配、以及此前该房屋中有没有发生过让一般通常人不能接受的事件等等。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不出套内面积我觉得就是他们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证这前是不许交定金的,你可以先私下打听一下,看他们有没有,如没有取得,你不但可以要求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个人观点,选择406 中国人传统观念是东头为大;另东头采光要比中间好,西边采光也不错,但毕竟西晒,夏天热一点。
以住宅为例。 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讯、煤气、供暖、供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与住宅有关的配套工程。 在一个住宅小区,从规划的角度,在规划图上,用红笔划了一圈规划控制线,因为是红色的,一般业内叫其为红线。红线内是小区的,红线外是小区以外的。 在红线内的配套工程,是小配套,需要由开发商自己来委托设计和施工。 在红线外的配套工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由开发商交钱,一般叫配套费,由政府或者是有关部门统一给进行配套工程。 然后将红线外和红线内的接口进行对接。
物业公司负责的工作主要是为业主服务,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园区的卫生保洁、园区设备设施的维护、园区绿化、业主会所等。除此之外还有些有偿服务的内容,包括家政服务、户内设施的维护维修等。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市物价局确定的,物价局根据小区的设施水平来确定。或者是物价局确定个标准,划分出几类园区,每类园区按照标准对应收费标准。 小区的煤气配套工程的义务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在销售时,应该对配套设施的范围内容有个说法,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与是否交物业没有关系
一、交房付款问题。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一般都会要求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开发商难以制约购房人,这是惯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你得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这点上开发商没有错。 二、面积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如何丈量的面积,开发商售房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建筑面积包括墙体中心线以内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具体的计算审核是由当地房产局负责的,你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提供计算审核的依据。面房前面的走廊不应该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 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但合同中约定“包各种证件在内”,有点含糊,包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包办手续,也可以理解为还包办手续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我认为,维修基金确实是业户自己受益的事,一般购房也没有总价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建议你与开发商具体的协商。现在你是处于一个弱者,房证办不下来,损失的是你自己
房屋的容积率是一定区域中,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高的,人口密度就大,反之就小。 这个指标反映的主要是居住环境,对房屋的价格影响较大,如果是旧城改造,涉及的是需要安置或是拆迁的户数问题,也直接影响到拆迁成本。 拆迁成本的高低,影响到政府的土地收益,也反映了旧城改造的难易程度。
现在很多城市的供暖公司,在它那挂网的费用在80元以上,据说这是成本价。供暖公司可以将热网管线接到小区入口, 你可以参考这个价格计算,2万平米的供暖配套大概在160万左右
你在你看上的房子附近暂时租意见屋子,住几个月旧知道那里的小区管理和地段怎么样了
找到一套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 注意一下采光情况 以及周边是否有嫌恶设施就好了 这点很重要 相信谁都不想买了房子没两天突然发现自己家楼边就是一个饭店大烟筒或什么自己不想见到的东西的 至于交易方面 建议通过资金托管 把钱放银行 通过银行来过房款比较安全.
交的预约金能拿回来吗? 你交的预约金可以拿回来。但你要承担缔约过失的侵权责任。 你交的交预约金既不是立约定金,也不是证约定金,更不是违约定金或者是解约定金。你交的约定金其实只是一只前合同行为,而不是合同行为,目的只是希望对方为了下一步签订合同而做好相应的准备,现在你又决定不要了。当然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所以,你要承担对方为准备缔约而付出的相关费用。
需要有审核表,以次证明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方产证不能不办,否则在法律上说,这房就不属于你的. 不办房产证,后患无穷.钱万不能贪图在这上面省钱.
肯定会影响了,带上你的有效证件和房屋产权证到当初为你办理售房手续的机构要求查找存底,给予补办呗。可能你还要交补办手续费。
如果合同上有约定的话,应从其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就很难说:可以说无条件退房,你今天打招呼,他明天退钱给你;但更大可能是你根本退不了房。
先交纳定金并且签定一份合同(双方拟订的,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那么就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即可),合同中注明什么日期过户(例如:在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15日之间买卖双方应办理过户手续)。 至于入住的时间那么双方可以协商。 业主房产属于贷款期间,按照规定不提前还清剩余贷款的话是不能过户的。可以由业主自行还清或者由买方提前交纳一部分首期付款给业主以便对方还清贷款。 家具家电部分可以拉一份详细的清单注明品牌规格然后双方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的条款很有学问,可以找一个专业人士帮助把关或者通过中介公司办理
1.上网把行情摸透(挂牌价和成交价有10-20百分之差),就自己找卖家,谈好细节,找中介代办(他们帮贷款方便,成功把握大)。对他们来说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在乎赚多赚少,况且对中介公司而言有专人跑交易所,银行,无非是多了一笔业务不会多花精力。 2.如果不贷款,也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陪同办理。 3.不要指望有花了钱,就有少花精力的说法。其实是花了钱找个中间人买个放心。
1.换楼差价安原合同价。手续问题应由开发商无条件给办理,包括备案,贷款等,你不出费用。 2.终止合同是双方同意地,你只能收回原房款。
贷款合同签定之后就很难办理共有产权了,因为银行已经对于你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批准,并且要求该房产的产权归属具有唯一性。 建议你再向开发商咨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变更的可能。
店铺的按揭一般银行要求业主首付比较高,至少50%,各地都比住宅要求首付高。
如果先生有意外不会影响家庭成员; 如果夫妻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那就要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各半。
看合同有关约定,关于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出现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一般格式合同上面有几种选项,一般开发商常常会劝业主选择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你签订合同时这样选择你就必须补钱。
过户时两家共有人都写明。最好两家搞个协议,说明房子的具体分配防法。
合同是双方的,一旦不平等那么合同就无效了。 而售房买卖合同没有范本,关键在于合同细节以及补充协议,所以,要看你的交易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条款,不知道你们交易的细节不敢轻易提供范本
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已经生效,如果选了多退少补的选项就只好这样了,关于超过3%面积如何的问题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合同法高于部门规定,打官司也不会赢。
1、回迁房的房产证几年办不下来的比比皆是; 2、届时如果有新的政策限制交易或者有推出某种大额税费怎么办? 3、届时业主拖延过户、或者觉得价格不合适、或者房价大幅度上涨干脆违约不卖给你怎么办? 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