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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在难以搜集到婚前病例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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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在难以搜集到婚前病例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要求离婚?

婚姻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愈好,另一方在难以搜集到婚前病例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要求离婚?谢谢指导!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经济拮据时有争吵,感情已破裂.女方曾发现男方有精神不正常现象,后来探知男方早有精神病史(无法找到直接的病历证据).近期男方又出现被迫害狂的臆想,有奇怪的行为骚扰女方娘家.现已被男方亲友领回家中.问:如女方要求离婚并有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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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1-30 23:37: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第三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那么你说的男方的情况是否符合“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章第八条列出了三种: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可见精神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所以,如果男方确实如你说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愈好,那么女方不是要求离婚,而是要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也就是说,本来男方就不该结婚,双方婚姻本来就是无效的,法律不承认。女方无须承担作为妻子的责任、义务,但也无法享受作为妻子的权利,如财产分割权;但儿子必须承担和履行对父亲的权利和义务,如以后的赡养义务,今后的遗产继承权等,儿子是有的。
       以上所说,仅按照你的说法,法律是看证据,我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无法找到直接的病历证据”,这就很麻烦了,你需要申请医学鉴定(费用很高,但和女方的幸福相比还是值得的),要不能找到男方的就诊纪录、病例卡或主治医生,否则空口无凭,你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得后果。
       。

    白***

    2006-01-30 23:37:35

其他答案

    2006-01-30 14:46:15
  •   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以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规定,如果男方隐瞒了精神病史,且在婚后无法痊愈,则符合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要件,但前提是情况属实,而非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因此,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之前,务必有真凭实据,否则将面临不被人民法院采信及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果。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基本属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种人不能自理,更无法照顾他人,尤其是孩子,因此男方的精神及身体状况都不适合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从有利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父母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人之常情,相信人民法院会支持的。 。

    海***

    2006-01-30 14:46:15

  • 2006-01-29 03:36:18
  • 一定要离。。当然是没感情基础的话。以后更严重怎么办。。

    深***

    2006-01-29 03:36:18

  • 2006-01-26 22:57:12
  • 你的要求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看看《婚姻法》及相关的资料吧。没问题!

    w***

    2006-01-26 22:57:12

  • 2006-01-26 22:45:52
  • 1、我国婚姻法对精神病人离婚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婚前患有精神病,经治不愈;婚后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应当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以男方婚前患病,须提供婚前患病的事实和婚后治疗的证据。如果你以男方婚后患病为由,须提供婚后两次或以上治疗精神病的依据。同时还要证明被告至今未治愈的证据。
    2、如果你以精神病为由离婚,对你来说是很累人的一件事。因为,你不但要交纳诉讼费,而且将承担对方诉讼行为能力的鉴定费,这种费用事很贵的,程序也很复杂。
    3、假如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建议不要从精神病的角度提出,让对方自己提出患精神病,这样,鉴定费将由被告方承担。如果鉴定属实,对你也是有利无害。你说是吗?

    帅***

    2006-01-26 22:45:52

  • 2006-01-26 21:20:21
  • 如果以男方有病为理由,反倒不好离婚了,因为在一方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离婚是不道德的。所以,是不会判离的。若想离婚,另找别的借口吧。

    老***

    2006-01-26 21:20:21

  • 2006-01-26 20:46:15
  • 只要坚决想离婚,什么理由都不用.

    老***

    2006-01-26 2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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