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存款利息的帐务处理
对于银行存款利息处理,有的贷记“财务费用”,有的红字借记“财务费用”,不知那一种方法正确?
在传统的手工记帐、手工出凭证的情况下,一般的凭证都是蓝字的,红字只用于冲销,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规范的。 在传统的手工环境下,手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0(没错是“支出”而不是“收入”) 会计人员根据这个会计分录登记“财务费用”明细帐时,由于“财务费用”是借方分析式多栏帐且平时不出现贷方发生额,会计人员必须经过分析,用红字(分录本身是蓝字)登记到“财务费用”相应明细帐户的借方,从而造成帐证方向不一致。
而在电算化会计中,计算机记帐不可能象人那样分析,它会登记到“财务费用”相应明细帐户的贷方,从而造成手工与机器登记的“财务费用”借贷方发生额不等(借方手工大,贷方手工为零),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性(计算机自动编表一般是用“财务费用”帐户的借方发生额编表,而不用借贷方发生额差额,即净发生额编表)。
究其原因,是传统会计不规范处理所致。会计人员应适应这种变化,将会计分录变换成如下分录,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 借:银行存款 100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0 在实际操作中,不单是“财务费用”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他费用科目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在会计电算化中,通常费用冲减会计分录都是用上述的方法来处理的。 。
利息收入贷记“财务费用”是正确的。
利息收入贷记“财务费用”是正确的。 从税收角度考虑,利息支出是有标准的,不能超过规定的利率,如果取得的利息收入冲减利息支出,会出现单笔利息支出超规定标准而全年总利息支出不超的现象,不利于税前扣除的准确计算,所以从所得税税前扣除规范来讲,建议取得的利息收入贷记“财务费用”,这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无论手工还是会计电算化,建议都贷记财务费用。 可在财务费用下面设立二级明细科目,如: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核算贷款利息等支出)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核算存款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手续费(各种银行手续费) 这样就非常清楚了,发生存款利息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而月末报表反映的“财务费用”则是财务费用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之差。
使用财务软件,用红字借记“财务费用”;若是手工记帐,还是贷记“财务费用”.
教科书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是: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一年利息没有几笔,习惯上用红字作在财务费用借方便利。月末转出时一目了然。
应该贷记“财务费用”,这样便于记清存款利息是多少,贷款利息及银行的手续费用个是多少。净财务费用的数额应是其借方余额。
答:收到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冲减财务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红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