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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 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有啥变化?

虚*** | 2017-02-09 10:17:07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2017-02-09 10:19:08
  • 关于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在票据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票据认证的次月,按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红字票据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票据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票据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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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在票据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票据认证的次月,按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红字票据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票据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票据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票据信息。
    
    中*** | 2017-02-09 10:19:08 51 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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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9 10:18:07
  • 增值税专用票据以及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务必要注意的是若次月未申报抵扣则相当于自动放弃抵扣。关于认证期限是自票据开具之日起180日内的任意一天均可认证,超过期限将无法认证(除非客观原因导致逾期)。
    
    再*** | 2017-02-09 10:18:07 50 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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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9 10:17:07
  • 目前,税法规定的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中,有三种未规定抵扣期限,分别是:
    
    
    1.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票据或者销售票据。
    
    
    2.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3.国税部门监制的公路通行费以及高速公路费票据。
    
    
    以上三种扣税凭证是没有认证期限的,企业可以在取得之后的任意期限内申报抵扣,特别是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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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税法规定的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中,有三种未规定抵扣期限,分别是:
    
    
    1.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票据或者销售票据。
    
    
    2.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3.国税部门监制的公路通行费以及高速公路费票据。
    
    
    以上三种扣税凭证是没有认证期限的,企业可以在取得之后的任意期限内申报抵扣,特别是2016年5月1号取得的国税部门监制的公路通行费以及高速公路费票据,实务中很多企业未及时了解新政策,没有及时计算抵扣,企业财务人员可以计算一下从2016年5月1号之后到现在总计取得的公路通行费以及高速公路费票据,计算抵扣增值税即可。
    
    C*** | 2017-02-09 10:17:07 52 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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