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涉及金额在多少的时候应予以立案追诉?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涉及金额在多少的时候应予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的《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第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⒛ 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界定标准: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工作上的疏忽造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毁损的,不构成犯罪。
答: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详情>>
答:中国有句谚语叫“闻之不如见之,见之不如亲临之”。学生通过自己设计项目,制作与自己所处的世界密切相关的、有意义的作品,在学生的制作过程来完成对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详情>>
答:计算机教育一词有两重含义:以计算机为教学内容;以计算机为教育辅助工具。 计算机科学技术具有一系列特点,诸如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应用面广、更新速度快等。因此计算机...详情>>
答:是教师资格证考试吧? 一般一年两次,一次在4月,一次在10月下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