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流程交易费用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如果英文不是很好的话,可以尝试找会讲中文的海外华人屋主,这样沟通起来比较方便。另外屋子尽量维持整洁,不要大声喧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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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款可以刷信用卡的,一般开发商会提供刷卡POS机,但在刷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房产类刷卡POS机一般是走银联通道,只支持银联信用卡,单币外币信用卡不支持刷卡!因此最好备张银联卡。 2、最好使用1-2张大额度信用卡,不要使用过多张信用卡,以免产生信用卡套现嫌疑。 3、信用卡本身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临时额度,临时额度需要一次性还清,不可分期,不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 4、信用卡刷卡支付买房款项是不累积积分的。 5、刷卡买房的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持卡人按时还款,否则要承担较高的利息和滞纳金。 6、如果发生退款,信用卡退款时间会很长,如果退款时间超过了信用卡免息期,则需要自己来先垫付这笔款项,资金压力会比较大。
验房涉及到水、电、气,建筑、材料等等学科,要有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仪器才能得出比较好的结果,广东验房公司,我觉得深圳星石验房和广州火眼金睛验房都不错,都是比较正规专业的公司,而且运营的时间比较长,这样信得过,真的要选择的话看你自己的需求和所在的区域。
因为复式是顶楼,所以重点观察该房屋是否有漏水迹象,另需注意观察该房屋是否通风(若不通风则会比较闷热),当然核实业主产权也是很重要滴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权证”。其次要弄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要核实“房屋权证”标明的面积数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还要考究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的具体规定。**要弄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购买“二手房”,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手续。
了解现在的天津限购政策,再确定需求,找个正规的中介,对房屋的交房时间,人,抵押贷款等方面有个清晰了解,一般就不会出现纠纷了。
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br/>举个例子:一套房子卖100万。你可以首付40万,贷款60万。原先是倒过来了,甚至有的地方首付更多。<br/>《通知》明确,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br/>《通知》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手房按揭买卖办理流程:<br/>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br/>2.网签合同;<br/>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br/>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br/>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br/>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br/>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br/>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br/>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br/>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br/>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br/>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1 房屋地址 <br/>2 房屋价格 <br/>3 交房及付款时间 <br/>4 违约责任 <br/>5 设立第三方(见证方) <br/> <br/>一般来讲房管局交易中心能提供合同文本,并给你们过户。去了房管局这些都不是问题。
没啥问题,可以用公积金购买,<br/>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手续,不过要等房本下来了才能过户啊,<br/> <br/>需要注意的:<br/>1,没过5年,税费会比较多,<br/>2,首付的问题,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以及房子的不同,你的首付可能要比你朋友的多不少,建议咨询一下当地中介。<br/> <br/>建议:找个当地的中介,1000元让他们办个代办,让他们帮你算好首付,税费。能省很多事。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br/>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br/>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br/>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br/>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br/>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br/>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br/>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br/>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二手房买房注意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br/>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br/>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br/>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
这里先说明户口不在小产权房村委会(或其他实体)人不可以买!<br/> 若户口在该地,属于该地成员,该房屋办好房权证后,该地村委会同意过户并能出具证明,可以购买并更名过户;满足不了上述条件即使签订合同交了房款,若发生纠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br/> 若户口不在该地,但要注意把户口先迁过去~户口在该地,属于该地成员可以购买并更名过户; <br/>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等规定
做海外房产投资。<br/> 建议投资澳洲房产,像墨尔本、布里斯班都有很大的增长潜力,现在澳洲房产非常适合投资,恰逢汇率低点,而且澳洲房产有100多年的历史,澳洲房产的增长十分稳定,投资回报高,平均每7—10年翻一番,澳洲的房产高透化,澳洲房产投资优势如下:<br/> 1:回报率高,每年房租 地产增值,接近10%<br/> 2:国内是70年产权,澳洲是永久的,可世代相传。<br/> 3:买房比国内安全,10%的首付是先交到信托账户,等房屋全部建造好,销售到一定程度,钱才会给他,如果产生烂尾楼,开发商连本带息的赔钱给你。<br/> 4: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政策,使增值部分套现。<br/> 5:只还利息不还本,最多可以30年。<br/> 6:每周租金高达660澳元。
1.代理如果不续租,没有必要和他签订合同,直接找房产中介。即使他想收你们的钱再转交中介也不要同意。这个是最保险的方法。<br/>2.和房产中介订合同,(最好能见到房东)督促他和代理结清房屋所有款项。包括水电、煤气等。然后正规中介会有专门的租房合同或者协议。直接签订就可以了。签订时一定要注意房内设施的完好性。<br/>3.你们如果和中介签订合同,就变成你所谓的代理,就是二手房东了。可以付清租房费用后自行找合租人,自行定义合租价格和交房费的时间段。<br/>4.最后就睁大眼睛找和合租人,正当工作的有稳定收入的,而且一定要定好续交的日期,提前通知收好房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09年03月06日 · 关键字:合同 · 阅读次数:1494 案件简述: 2008年3月份,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由某公司为其建设厂房由某某机械公司使用,然后由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支付某公司建设成本及投资回报。鉴于土地不能办理出让手续,没有准建手续,因此如果联合建房风险很大。我方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了垫资建房收取回报的方案。 前言:2008年3月份,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由某公司为其建设厂房由某某机械公司使用,然后由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支付某公司建设成本及投资回报。鉴于土地不能办理出让手续,没有准建手续,因此如果联合建房风险很大。我方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了垫资建房收取回报的方案。以下是合同具体内容:合 同 书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 法人: ,职务: 。 乙方:某公司 法人: ,职务: 。 为了加快某市经济发展,甲方建设厂房一栋。因资金短缺,特吸引乙方进行投资建设,并定期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2008年3月16日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br/>(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br/>(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br/>(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br/>(四)已通过竣工验收;<br/>(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br/>(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br/>(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br/>(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r/>(二)商品房基本情况;<br/>(三)商品房销售方式;<br/>(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br/>(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br/>(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br/>(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br/>(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br/>(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br/>(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br/>(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br/>(十二)违约责任;<br/>(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个事对农村好象没有什么政策, 无非就是转户口的问题吗? 既然以前的户口就在那里,如果现在还想转过去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说白了只要是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只需要在当地的户口管理部门同意就可以了, 或者正是你刚才所说的 "叔叔他们又是那种老实人" 给点好处就应该差不多了, 一个外地的人都能入到农村,你本身就是只不过出去了又回不来了. 那只能说自己不够灵活. 我的说法仅限参考~!
你好! 是个很漂亮的颜色搭配,我没有意见!灯光也没有问题!门用黑胡桃色,并不代表其它家具也用,你可以用其他合适喜欢的家具,不要全用黑胡桃。还有一个问题,装修要开工了,那么快先把门装好干嘛?
一年内卖旧买新免除的是个人所得税,但是在出售房产的时候需要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等到购买房产之后再重新去办理退税,如果先购买后出售,那么不享受退税
用第一个方案。但两边多出来的不要用屏风遮挡。可以做成固定的,用玻璃遮挡。还可以做几个玻璃挡板,挡板上可以放装饰品。最好做玻璃推拉门,而不要做木质推拉门。
找媒体曝光即可,前几天一位鹤岗市的50年代全国闻名的学习榜样-救火英雄,现在是一个老太太,企业破产后住在一个破烂的小房子,被香港的凤凰卫视曝光后政府马上解决住房合医疗待遇。
你好! 因为是临时住,那么有几点建议: 1.卫生间、卧室还是按标准来,因为床以后可以搬走,尽量多一些活动的家具。 2.厨房可以叫装饰公司做,这样比买便宜不少,以后出租档次也不算差。 3.客厅与卧室基本就用复合地板,便宜又实用。 4.不建议做电视墙和固定的电视地台,因为这样占用面积,就用软装饰来解决,电视柜就买成品。这样以后出租改动就有空间也方便。 5.墙壁不要用很多的颜色,采用白色最好,但窗帘可以选择好的。 6.门、窗套不要白色,因为以后出租不利于保养。
如果写双方名字的话,那么你的男友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收入并且可以开具收入证明,因为银行会要求房产的所有人均为共同还款人。 但是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均开展涉外的贷款业务,具体的你可以将你男友的收入状况、收入性质等资料发到我的邮箱,我帮你分析如何贷款比较合适。 xdhgood@
这得看你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是怎么签的了(总房款都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一般需要缴: 1、契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自己交到房管局,开发商一般不代收,除非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 2、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3、产权登记费(也就是房产证工本费,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4、抵押登记费(只有贷款的缴,一次性付款的不用交,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5、印花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6、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大了还是小了,正负在3%之内的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7、物业费(一般是预缴半年的,物业公司收的)。 8、暖气费(如果是现在交钥匙就要收暖气费了,物业公司代热力公司收的)。 9、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一般是预收一年的收视费,物业公司代有线电视台收的)。 10、预收电费和楼道公用电费(物业公司代收的)。 11、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押的,待装修之后会退给业主的,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12、有的可能还会收暖气集资费和煤气集资费(开发商收的)。 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了,我买房时缴的1-11项,第12项是总房款中包括的。 你说的水电户费是用水用电预缴的费用还是水电集资费,如果是预缴的费用还好说(但也够高的),要是集资费就太不合理了.(你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是否有水、电、暖入住时达到使用条件这一项。
你好! 实际上由于你的餐厅客厅比较大,用酒红色是可以成立的。现在的杏红色如果不喜欢,有两种颜色做推荐: 1.酒红色,这实际是红中带黑的颜色,本身做电视墙就不错,而且没有红色给人的强烈刺激,注意到客厅光线不错,用它也不会有压抑感。 2.橙红色,就是比杏红色更深一些、再偏黄一些的颜色,用这做电视背景的也很多。 3.更改后家具颜色可能要有所变化。
没啥问题,先看看他原来的地砖是否水平,;还有点注意:地砖下的水泥过长时间容易出现"空鼓"现象,与当年施工质量有关,所以一般过些年有的地砖会踩着有空响;建议:1.用木锤(泥工用的)敲,看有无空响,我也是看工人这样做的;2.如果你是对生活要求追求完美的,就不要用他的地砖:如果你肯将就,就铺-那种白泡沫塑料垫+复合地板(按要求铺装)即可
500元水电周转金的收据是谁开的? 找它。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以及在买卖中地位的不平等,购房者明显处于劣势。如果不幸遇上不法开发商,或房屋建筑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纠纷就在所难免。一般来说,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1)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三)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之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而造成的。 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发展商是否接受为准,而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下的结论,一些购房者认为的细节性的问题,并不包含在质检的内容当中。因此质量好坏并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说清。 一般而言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主要集中在装修、格局的变化;水、电、气、管线的通畅;门、窗、家具瑕疵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能被认为是质量问题,绝非是一个质检证明就能说得清楚的。因此要解决这类的问题,购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质量要求白纸黑字写清楚,决不可仅凭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来作依据。 (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工程质量核验书》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关卖方违约的完整表述应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另外,既然在买方逾期20日时,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那么也应规定"在卖方逾期20日(不应是18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才算公平、对等。 此外,"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目前,在签定物业合同中,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 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消费者在签定物业合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要了解更多问题可浏览我的博客:
把厨房和卫生间改为一个门洞进出,卫生间里做一个蹲厕足矣。东卧西墙预留65cm的宽度后做门。下面提三种意见: 1、西卧的房门不改。客厅的西北角做书房,东西宽度不要超过2m。书房以西做客厅,电视在西墙边放。书房与客厅不隔开,沙发L型摆放。客厅西南放餐桌。 2、基本上同上一种办法,只是餐厅和书房对调,电视放在北墙。 3、如图示意。西卧北墙打掉,这间卧室作客厅。原客厅分别隔出卧室、书房和餐厅。 4、再加一种意见,附上新图。
看你们的租赁合同就此事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让各家租赁公司共同承担是没有错的。
我和“我是di1000菜”的1~4的想法一至。不再多说,说说我的其它想法如下:1“楼下那间小卧室和卫生间层高都有二层高”,对,你不可能就让它那么高,也得吊个平顶,必需用巢钢与墙面预留钢头相焊接,再在上面铺上大芯板,下面石膏板,好刮腻子。卫生间不用这么吊,上面直接吊塑钢板或铝扣板,这小卧室非得这么吊,但留个活门能上去,上面放些不常用的物品,这不就能解决你的一部分储藏空间嘛。 2上面的露台用作休闲用,但地砖铺得不能太深色,用米白色为佳。 3门窗色用清油的话,应用暧色调,父母在不适合用黑胡桃那么深的,用的话显得对老人家不尊敬,如果你喜欢浅色,白枫比较高雅,但花钱多,要不你选择红胡桃上色漆[色漆是一种调配好色的聚脂清漆,华润牌可靠,天津都是家具厂用的多,用好的油工能干,必需喷漆] 4我建义你好好把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搞清楚,好动结构。你买房的图应有标记,你去问问开发商。要不思路无从下手 就说那么点,你要有好的思路,发到我的邮箱,我的设计一定能使你满意。
事实上除了一部分的专业是完全针对房地产的专业以外,房地产业内的从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不对口的。土建算是比较对应的专业了。
致民路有两个楼盘,一个叫摩卡.筑,另一个记不清名字,两个楼盘在一起,可以去看看,售价在5500元/平左右;二环路往红牌楼方向有个新希望集团开发的小户型,叫"MINI港"吧;在科华北路附近就没有新开楼盘了,你可以到附近中介了解看看有没有转让,附近的"SOHO"、“棕北国际”、“樱花假日”都有小户型,应该有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