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有没有规定出纳不能做业务接待费用的经办人?
会计制度有没有规定出纳不能做业务接待费用的经办人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而且出纳作为经手人是可以的,按公司规定程序签字报销即可。
答:一般出纳的操作应该由会计审核,如果你审核通过了,但是错的,就有责任。详情>>
问:会计继续教育在财政局报名可以在培训班培训吗?考试在哪考呢?
答:在财政局报名可以在培训班培训,一般都不考试,实际就是交钱详情>>
答:会计证连续2年不参加继续教育,就会作废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