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效力是什么?
地役权的效力是什么?
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即为生效,地役权合同一经生效,地役权即为设立。地役权设立以地 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如果地役权人或者供役地权利人要求登记 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的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缺乏, 为了解决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日益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需 要通过确认土地之上的各种物权实现土地的高效率的利用。我国农 村,地役权80%〜90%都是不登记的。为了方便群众,减少成本, 物权法对地役权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所谓登记对抗主义,主要指不登记不得对抗不知道也不应知道 土地设有地役权,而受让了该土地使用权的第三人。
答: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提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它只要有三个特征: 一,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该权利的存在是必须至少有两块土地存在,但不一定是相邻的 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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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蒙台梭利认为,真正的科学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即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详情>>
答:不是的哦,是学校自己举办的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