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一书中有这样几段文字,请问是什么意思?
<<经济法基础>>一书中有这样几段文字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实现.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请问这几段文字所所说明的是什么意思?如果可以请举例子说明,谢谢!
你好,像这种条款是合同法中的基本条款,其实条款中的意思和现实生活中的常识很相似,例如我租房子: 1、签合同时我发现房子里有个灯泡坏了,我就附条件,老板在没有把这个灯弄好前合同无效,这就是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条件同理。 2、因为合同中说了,灯泡弄好了合同才生效,我为了少数点房租,故意每天避开老板,把门反锁,老板买来灯泡,每次想换都换不了。像这样就是我就是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合同依然生效。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同理。 3、我想先租房半年,签合同时就在合同中注明,期限为1月1号-7月1号,这就是附生效日期的合同,即到1月1号才开始生交效(如开始算房租),从7月2号开始,合同上的房租等所有的条款都作废。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举个例子给你,本人已经过了cpa经济法, 甲和乙签定合同,如果乙生男孩,甲给乙10万,乙生女,乙给甲十万,则当乙生男时,就是条件成就时,在那个时候合同就生效,甲应该给乙十万,如果甲知道乙将要生男孩,而故意使乙流产,则就是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应当还是认为,条件成就,甲仍然要付给乙十万.
答:考了才会知道,而且因人而异,你如果实务学得好,当然就会觉得另一科难考。不管怎么样难,只要做好充分准备就不用担心了详情>>
答:高等数学。###亲,会计有2种证,1.理论证 2.技能证 企业对会计的要求,一般是有实际的上岗技能,2.上岗证 柳州恒企教育柳北校区那边听说学完可以拿到2个证,...详情>>
问:杨浦中原路附近比较好的会计培训班,五角场那边是不是有一个仁和会计,怎么样,想去了...
答:是的,仁和的这个保过班是基础和实操一块来学习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过,基础学考试的理论是知识,实操辅助理论的记忆,而且学完以后是可以直接工作的。我觉得还不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