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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单方面把原来婆家赠与的财产称作是借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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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单方面把原来婆家赠与的财产称作是借款是否有效?

我们买新房子时,婆家答应把拆迁房的拆迁款赠与我们。可现在要离婚,丈夫却拿出了一张借条,称那笔钱是向婆家借的,请问,写借条时我不在场,不知情,不同意,这张借条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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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5-08-19 10:55:40
        借条的有效与否取决于赠与人“婆家”是否认可该借条,如果认可,这实际是赠与人“婆家”撤销了原来的口头(“答应”应该是口头形式)赠与合同,行使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合同的权利。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使需具备三个条件:
        1,赠与合同已经依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合意而成立。
        2,赠与物权尚未转移,即对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交付该动产;对不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办理转移登记。
        3,必须是非经公证之赠与以及非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之赠与。
        如果“婆家”不认可该借条,则借条无效,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3***

    2005-08-19 10:55:40

其他答案

    2005-08-20 12:47:17
  •   如果是你的丈夫写的借条,你可以不认可的。

    l***

    2005-08-20 12:47:17

  • 2005-08-19 09:46:10
  • 如果你无相关证据证明赠予行为属实,那么只能认定是借款;即使司法鉴定借条是离婚时签的,如不能举证法院一般也不予采纳,因为借条可以事后补签。

    海***

    2005-08-19 09:46:10

  • 2005-08-19 09:33:57
  • 我认为有效,除非之前存在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如果没有赠与合同,就无法证明是赠与行为,相反,由于有借条,就可以证明是借款,如果你不知道这笔借款的借贷过程,可以认为是你的丈夫单方面的借款,但由于这笔借款是你丈夫借出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购房),你也是受益人,应该认定是夫妻共同的借款才对。
    建议你可以去作个坚定,坚定这个借条是什么时候签的,是不是当时买房之前签订的,还是离婚时签的,如果是离婚时签的,可能对你会有利一些
    

    梦***

    2005-08-19 09: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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