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名册经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
商法法条第三十三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我想请教下这条法条的最后一句话,“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那如果“经过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能否对抗第三人呢? 为啥法条在33条这里不明确说明一下“经过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这种情况的处理呢? 谢谢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仅此而已,不能作其他逻辑推论或联想。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 不得对抗第三人。”可理解为是对前面内容的补充,意思是:登记了(包括变更登记)就做对了,该登记而没登记的,不能因此而导致对第三人有不利的结果。 例如,张三是A公司的股东,出资100万,按本条规定,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以便股东行使其权利,但公司没有办理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没有登记,而否定张三是本公司的股东,也不能因此影响他行使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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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