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中不知道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可以写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你可以到法人注册登记地的工商管理机关查询就可以了。
你可以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的法律服务所,请他们去法院给你那一个调查单,然后拿这个法院出具的诉讼用的单子到工商管理部门拉企业的单子,这样就可以了,你写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要退回来的。
答:起诉状主要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一)原告、被告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