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住房问题
关于农村住房问题,我今年23岁,男,家有普通民房4间,14年初父母离婚,家中仅有的4间房产,两位老人每人两间,现在我准备结婚了,还没有房子,昨天去村委会协商住房问题,村里说是要求,3代同堂才可以盖房,而且住宅地有限,还要摇号,那这样我是不是不能在村里盖房子,只能去买楼房吗?因个人经济能力有限的确是买不起楼房!还希望有人能帮我解难!真心感谢。谢谢!只记得当初2004年 土地改革 说是要旧村改造,到现在2015年11年过去了,也没有改造,11年来也一直不让盖房子。
您确定您是农村吗?您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的或者申请旧房改造,您应该是有随着一方老人同住的吧,可以申请建成楼房的。
你是哪个省的?地方性的规定吗?农村为什么不能建两层房子?有文件依据吗?政策法规?我没听说过
您确定您是农村吗?您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的或者申请旧房改造,您应该是有随着一方老人同住的吧,可以申请建成楼房的。
你是哪个省的?地方性的规定吗?农村为什么不能建两层房子?有文件依据吗?政策法规?我没听说过收起
二手房买卖交易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手续及步骤如下:<br/>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br/>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br/>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br/>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br/>5、银行发放贷款<br/>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br/>7、向卖方支付尾款<br/>二、买方全款购房<br/>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br/>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br/>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br/>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二手房贷款买的房,属于按揭贷款,需要办理完过户后才能下款;若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不可以退房,没有办理的话可以~
承诺只不过是对老人家的一个定心丸~其实她妈妈也是不想让女儿受哭~仅此而已~ 做到做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主要是看你的努力和表现~<br/>但是事时就是没房子跟你结婚以后住哪里 住你家婆媳关系很复杂的 不能租房子住吧~ 房子早晚都要买的~
我对你的购房能力评估之后。建议你你还是买新房比较合适,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显然比新房要少。二手房首套房至少3成以上,20万最多80平米,贷款看房龄了,次新房(10年以内)还好,老一点的房子银行一般贷款50%左右。如果想买大一点,还需向亲戚借点,不然首付不够。
其实现在房价那么高买不起房子很正常.只要你对自己未来有信心.把你的诚意告诉女方.我老公没有房子我也嫁给他,房子很重要,合适的人更重要.
婚后购房是共同财产,我倒宁愿婚后买房。你要机智点。为自己打算多一些。别看中婚前买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你年收入,月缴纳,以及工龄,缴纳公积金时间长短等等有关。有个简单估算方式,就是你账户余额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贷款的金额,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封顶!年限最长30年,<br/>比如,你账户余额是1万,你就可以办理20万贷款额度,<br/>你账户有5万余额,你只能申请40万贷款额度。
做法能让丈夫符合福利分房条件、并且觉得值做<br/>单位分房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福利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呀都有很多的烦恼。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有太多的钱可以买房子,所以,压力都大,也不可能要求父母给钱买房子,所以,面对你老婆带给你的压力。你也不要想太多,好好的工作吧,挣到钱了,以后争取早日买房子,如果你老婆很爱你,也不会天天找你闹了,当初虽然没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现在,既然都是夫妻了,也不要再天天闹了,闹多了也影响心情和工作,更没有时间去挣钱了,所以,带你老婆出去浪漫一下吧,我相信明智的女人都会爱上你,不是爱上钱,当然,也会相信你以后有这个能力来买房的,希望你们幸福吧!
你们实际上已经在2008年结婚,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出具婚姻证明,之后房管部门就可以审核你们两口子的购房记录了,所以啊,用你们谁的名义买房子都不行哦
其实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为什么你不愿意呢。公司会帮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回头你到时就算不买房,离职了你还可以退出来的。
1,妻子一直没有工作,结婚后老公用公积金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不知道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双方名字,所以房产证只写老公一人名字。夫妻双方已经结婚8年,有个5岁孩子,请问这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br/> <br/>可以肯定的告诉你: <br/>(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其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 <br/> <br/>2,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把三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只写儿子名字,并且写明是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妻子没有资格享受,请问孙子是否能享受和继承这三套房子,孙子是否对这三套房子有处理权? <br/> <br/>因为这是赠与所得、并且写明是赠与给儿子,故即使是婚后赠与所得,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br/>(以上赠与,需要在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注明是给某某,否则其获得的赠与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婚姻法” <br/>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br/>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br/> <br/>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br/>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找个专门从事此方面工作的律师吧,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找想买房子的人,你们私下签订合同,期限签得长一些就行了,会有人买的。
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br/>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br/>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br/>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br/>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br/>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br/>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br/>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都应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超过1年的,那么应该贷款到七成问题不大。
可以用装修的名义取出,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房子的买卖很麻烦,不足5年的还要缴税。
如果是商品房,那么税费为: 1 契税:成交价格1.5%,非普通住宅3%; 2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3 如果产权证书或者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需要按照成交价格全额交纳5.5%的营业税; 4 如果当地已经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个人所得税为:(成交价格-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5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综合地价款,居住不足5年与满5年交纳标准不同; 6 如果是房改房,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北京市区为15.60院/建筑平米); 商业贷款: 首付款一般是房产评估价值的30%(注意: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同,多数时候评估价格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那么评估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也应当列入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 需要贷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且连续交存1年无中断,首付款一般是评估价格20%,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首付款20%或者30%. 如果计算月供,则需要告知贷款数额和贷款年限,以你现在提交数据无法帮你计算
最好是能让新单位给您缴住房公积金, 然后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给转过来, 否则到退休时手续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 单位不缴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的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 住房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原则上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需设立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与户口无关。建议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贷款其实是用一天算一天利息的, 打个比方,5年以内的月利息是千分之3。45 那么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利息就是1万乘以3。45=34。5元, 一天也就是34。5/30大约1。1元一天, 提前还款的话就剩余的本金就不用再给利息了。
除了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查询外,还可以在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网上查询,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