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通知,这样的话能有怎样赔偿
签3年合同合同未到期,因项目终止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这样的话能有怎样赔偿本人被外省一家A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委派到现在市区一家B公司工作,现因B公司结束项目我们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与我们签合同的是C公司,3年合同,现不到一年半,C公司提前30天电话通知我们合同终止,请问这种情况有什么赔偿,找谁赔偿
因公司结束项目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提前三十天电话通知。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并无不当。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C公司应向你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
答: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