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有人说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可以通用,这句话对吗?
这个没有什么对不对的,如果一个企业比较小,业务少,他用其他应收款当其他应付款来用,也不是没有的,只是核算的时候容易忽漏。虽然会计制度上对这两个科目的定义上不一样的,但对一个只做简易账的企业,他这么用,也没有什么的。 这里面说的“其他应收款当其他应付款来用”只是在记账的时候把借贷方相互颠倒。
不对。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 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 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 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 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 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 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 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 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 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 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
对企业来说,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是两个常用的科目,还是应该规范使用的好。
答:编制记账凭证时,摘要写:调整会计科目,或,将其他应收款科目改为其他应付款科目。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232.23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232....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