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的调整方法是什么呢?
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的调整方法是什么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关于《坏账损失明细表》的填报说明中规定了有关计算公式: 本期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企业实际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期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保留数)-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如为负数表示减提的坏账准备) 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 企业会计核算中实际增提的坏账准备大于按税法规定应增提的坏账准备,或者企业应减提的坏账准备小于按税法规定应减提的坏账准备,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反之,应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
根据上面公式,可以推导出: 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本期增提的坏账准备-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期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 计算结果如果是正数,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其计提坏账准备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百分比确定为2%(已报税务部门备案)。2005年初,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8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6万元(上年已按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发生坏账损失20万元,收回已核销的坏账8万元。
2005年末,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1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 企业在进行坏账准备纳税调整时,容易出现以下几种错误: (1)未调减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办税人员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
5万元(10-500×5‰)。根据以上规定,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为-4。5万元[(10-16)-(500-800)×5‰],即该企业应调减4。5万元。企业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多纳企业所得税3。96万元(12×33%)。实际上,企业当年计入“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借方的金额也只有6万元,却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
5万元,显然是不合理的。 (2)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上例中,假设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4万元。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纳税调整,调增企业所得税18万元(24-1200×5‰)。根据上面的公式,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为6万元[(24-16)-(1200-800)×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仅此项,企业就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多纳税3。96万元(12×33%)。 (3)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主要是由于企业未按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等原因引起的。 此外,企业有时还会出现少调减、应调增未调增或者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
但是,只要记住上面推导的公式,就很容易计算出应调增还是调减,以及调整的金额。
答:对于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同。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详情>>
问:会计继续教育在财政局报名可以在培训班培训吗?考试在哪考呢?
答:在财政局报名可以在培训班培训,一般都不考试,实际就是交钱详情>>
问:请问谁有《会计综合实训教程》科学教育出版社出版--------分布解析
答:你去淘宝网上搜索一下,看看有没?详情>>
答:不同省市继续教育时间不一样的,不过继续教育一般从8月份开始,到明年第一季度。你可以问一下你会计档案所在地的财政局或上财政局网上查一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