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遗失了怎么办?
税务登记证遗失了怎么办?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答:不需要了,原来也不是硬性规定,现在更不需要了。 ###不需要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分别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大概是15块/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