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我老婆离婚争孩子抚养权!
她没有什么经济来源,靠她的父母,另外她以前还有个女儿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这个要看离婚的原由
为了孩子,赢得的几率很大
她是不怎么样 ?但你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情况呢???????
可以。
子女抚养意见(1993)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答:离婚孩子抚养权反悔抚养权变更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