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学生的隐私告诉别人,是否违法?
在一个“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教师的法宝”的国度里,竟然公开倡导“考试分数可以成为学生的隐私”,岂能不腹背受敌四面楚歌? 果然,当编辑执行我的策划意见时,听到了许多激烈的反对声,不少教师、家长甚至孩子也坚决主张应像以前一样公布每个学生的分数(请看《实话实说论分数》等文章传出的信息),读者朋友该怎么想呢? 当我在思考这些文章的观点时,从4月24日出版的《北京青年报》上,读到一则令人震惊的报道:4月2日,牡丹江市某金融单位办公室主任李富春(另有报道为李富昌)及妻子金霞被杀死在家中,李身中55刀,金身中10余刀。
人们惊讶地发现,如此残忍的凶手,竟是死者的亲生儿子李非。 李非是牡丹江市某中学初三学生。他的班主任张老师说,这孩子平时很老实,上课基本上不举手,学校活动也很少参加,学习成绩虽不好,但作业都完成得很认真,从不惹事生非。 据报道,李非杀死其母的那把7寸长的尖刀,原本是打算用来自杀的。
这个16岁的少年决心自杀的主要原因是“成绩太差”。初一时,李非的成绩在全班排30多名,初二40多名,初三就落到了倒数第几名。因此每次考完试他都战战兢兢。母亲金霞是下岗女工,她责骂孩子常说的一句话是“你将来要是学习好,上大学,就能像你爸一样,当官;不好好学习,就得像我一样,下岗,吃不上饭。
” 3月30日,李非逃学了。第三天,他决定自杀并买了尖刀。可就在这天晚上,母亲追问儿子得不到回答,便生气地说:“明天让你爸去学校看看,回来有你好看的。”李非一听害怕了,拔刀刺向母亲…… 悲剧发生后,一位老教师说:“是应试教育害了李非,害了他全家。
”当然,不能把凶杀案的原因简单归为应试教育,凶手本身的素质状况以及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都值得分析。但是,必须承认应试教育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应试教育以分数一把尺子衡量人的成败,并以公布分数排名次等方式强化这种并不科学的评价,必然会让大多数孩子成为失败者,而更可能让那些失败最惨者生出邪念甚至走上绝路。
试想,中国已经出现了多少李非? 正是为了消除应试教育的弊端,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利,孙老师提出了“分数可以成为学生的隐私”的新理念,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孩子的人格尊严,为了让孩子真正地热爱学习并做到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的四大原则之一,即“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在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的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职员应当尊重未成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在第三十条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也许,有人会说,隐私是有权不公开的。可考试分数算什么隐私呢?那么,就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隐私。据中国最权威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定义:隐私的唯一解释为“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想想看,哪个考分低的孩子愿意公开自己的分数?既然分数有可能使其处于不利地位,他为什么不可以将分数作为自己的隐私呢?这是他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某些考试专家称,我们知道考试有弊端,但目前还找不出比考试更合理的评估手段。
客观一些讲,此话不无道理。可是,考试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与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周南照研究员谈及此事,他回答:“考试的目的是教师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而绝不是以此给学生增加压力。分数应当成为的隐私!”其实,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前提下,教师是有许多办法了解孩子和激励孩子学习的。
譬如,深圳高级中学设计了“学习水平发展曲线图”,以“测试时间”和“百分等级”为坐标,每次考试后,由科任老师算出每个同学的成绩在年级的百分比,再随试卷发给同学。每一科的成绩都在图表上反映出一条曲线。这样,同学们对自己每次考试的成绩和水平却不太清楚,这保护了同学们的自尊心,也让他们没有了压力。
教师们也可以在征得本人同意的状况下,在班上只公布成绩最好的几位同学的名字,分析他们成功的特点及原因,能更好地引导学生的思路。同样,父母关心孩子的学习态度与方法,也比关心分数效果更好。 总之,分数是重要的,比分数更重要的是学习,比学习重要的是做人,因为只有真正的人才会真正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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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案例,我很为当今的学生压力大而感到无奈,为做父母的感到悲哀!我认为侵权不侵权不很重要,重要在于呼吁教育事业人士以后要怎样教育我们的后代做人是重要的,包括我们的家长、老师 ,怎样诱导学生正视学习态度,不要以分数定学生的将来。,
当然违法
隐私权是涉及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隐私权就是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力. 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不宜公开或不愿公开的,不妨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个人私事,如个人生理上的缺陷,隐疾,疾病个人的心理活动,日记内容等.尊重他人隐私,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必须遵循的共同生活准则. 随意揭露他人的隐私,私事使他人精神受到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为了达到打击陷害他人的目的,采取揭露隐私的手段,肆意破坏他人的名誉和人格,都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肯定的啊!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