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5年参加工作到98年9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没有在正式的单位上班。所以那三年的养老保险就没有续交下去。 我想问的是这三年交的费用还有没有效。我还能接着交上去吗?或者补交这10年的费用
你好: 完全可以续交。你可以已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办理,也可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只要到你档案存放的社会保障中心办理。 带上你的社会保障卡和医疗卡前去办理即可。
你好! 可以肯定是:你那3年的缴费是还有效的! 至于其他问题需要分开分析: 需要弄清楚当初你在缴费3年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你的社保缴费中断有没有办理停缴社保手续-- 1、如果有办理(正常离职,一般由单位申报办理此手续)的话: 从停缴日期到现在没有缴纳的费用--可以补缴,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费用;当然也可以不需要补缴,而是从现在开始重新接着缴费就可以了; 2、如果当初没有办理停缴社保手续,则: 从停缴日期到现在没有缴纳的费用--必须补缴,并且还得承担十年以来的高额滞纳金处罚和一定的利息费用;而且只有补缴其费用以后才可以从现在开始重新接着缴费。
这三年交的交费用是有效的。 你可以继续交下去。 但你必须先补交这10年的欠费和滞纳金。
应该可以的,至于怎么补交,去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