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漏记的银行划款凭据如何调整??会计分录
2005年12月份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工资 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5 现金 4975 报水时收到税务局代扣代缴25元凭单时没有做帐,凭单连同工资表一起附在了发放工资的分录后面。最近发现25元代扣代缴税款在银行日记帐中没有记录,也就是从银行帐款划款25元给税务局没有做帐。请问各位老师::2005年的漏记分录今年该怎么做?? 是不是直接:借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5 贷:银行存款 25 谢谢各位老师
是这样做的,但要把原始凭证找到才做。因为你本来去年就没做不用将它附在去年薪资表后面。现在直接做备注一下原因,以便以后好查!
会计分录没有错,但是应该在会计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的原件存放在某年、某月、某号凭证中。
凭证没有错,把银行扣税单从原来的工资表后取下来附在新的凭证后面就可以了。
答:提取时 借: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工资 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劳动保险 贷:现金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