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性能结构外应掌握装卸工作基本知识 、良路面叉车起重应超额定重量较差道路条件作业起重量应适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二、装载货物应接货物调整货叉距离货物重量应平均由两货叉搭免偏载或货物向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叉壁应与货物面相接触门架倾货叉升起离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三、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降货物等起重架绝禁止 四、超7°坡度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坡运栽货物行驶作急刹车防货物滑搬运体积货物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五、严禁停车让发机空转看管更允许货物吊于空驾驶员离驾驶位置 六、叉车途停车发机空转应倾收门架发机停车应使滑架落并前倾使货叉着 七、工作程发现疑噪音或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采取措施加排除没排除故障前继续作业 八、提高叉车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发保持叉车佳运行状态各零部运转使用程必须本机器严格进行定期保养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性能结构外应掌握装卸工作基本知识 、良路面叉车起重应超额定重量较差道路条件作业起重量应适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二、装载货物应接货物调整货叉距离货物重量应平均由两货叉搭免偏载或货物向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叉壁应与货物面相接触门架倾货叉升起离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三、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降货物等起重架绝禁止 四、超7°坡度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坡运栽货物行驶作急刹车防货物滑搬运体积货物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五、严禁停车让发机空转看管更允许货物吊于空驾驶员离驾驶位置 六、叉车途停车发机空转应倾收门架发机停车应使滑架落并前倾使货叉着 七、工作程发现疑噪音或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采取措施加排除没排除故障前继续作业 八、提高叉车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发保持叉车佳运行状态各零部运转使用程必须本机器严格进行定期保养收起
这里先说明户口不在小产权房村委会(或其他实体)人不可以买!<br/> 若户口在该地,属于该地成员,该房屋办好房权证后,该地村委会同意过户并能出具证明,可以购买并更名过户;满足不了上述条件即使签订合同交了房款,若发生纠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br/> 若户口不在该地,但要注意把户口先迁过去~户口在该地,属于该地成员可以购买并更名过户; <br/>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等规定
做海外房产投资。<br/> 建议投资澳洲房产,像墨尔本、布里斯班都有很大的增长潜力,现在澳洲房产非常适合投资,恰逢汇率低点,而且澳洲房产有100多年的历史,澳洲房产的增长十分稳定,投资回报高,平均每7—10年翻一番,澳洲的房产高透化,澳洲房产投资优势如下:<br/> 1:回报率高,每年房租 地产增值,接近10%<br/> 2:国内是70年产权,澳洲是永久的,可世代相传。<br/> 3:买房比国内安全,10%的首付是先交到信托账户,等房屋全部建造好,销售到一定程度,钱才会给他,如果产生烂尾楼,开发商连本带息的赔钱给你。<br/> 4: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政策,使增值部分套现。<br/> 5:只还利息不还本,最多可以30年。<br/> 6:每周租金高达660澳元。
1.代理如果不续租,没有必要和他签订合同,直接找房产中介。即使他想收你们的钱再转交中介也不要同意。这个是最保险的方法。<br/>2.和房产中介订合同,(最好能见到房东)督促他和代理结清房屋所有款项。包括水电、煤气等。然后正规中介会有专门的租房合同或者协议。直接签订就可以了。签订时一定要注意房内设施的完好性。<br/>3.你们如果和中介签订合同,就变成你所谓的代理,就是二手房东了。可以付清租房费用后自行找合租人,自行定义合租价格和交房费的时间段。<br/>4.最后就睁大眼睛找和合租人,正当工作的有稳定收入的,而且一定要定好续交的日期,提前通知收好房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09年03月06日 · 关键字:合同 · 阅读次数:1494 案件简述: 2008年3月份,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由某公司为其建设厂房由某某机械公司使用,然后由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支付某公司建设成本及投资回报。鉴于土地不能办理出让手续,没有准建手续,因此如果联合建房风险很大。我方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了垫资建房收取回报的方案。 前言:2008年3月份,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由某公司为其建设厂房由某某机械公司使用,然后由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支付某公司建设成本及投资回报。鉴于土地不能办理出让手续,没有准建手续,因此如果联合建房风险很大。我方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了垫资建房收取回报的方案。以下是合同具体内容:合 同 书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 法人: ,职务: 。 乙方:某公司 法人: ,职务: 。 为了加快某市经济发展,甲方建设厂房一栋。因资金短缺,特吸引乙方进行投资建设,并定期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2008年3月16日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br/>(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br/>(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br/>(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br/>(四)已通过竣工验收;<br/>(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br/>(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br/>(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br/>(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r/>(二)商品房基本情况;<br/>(三)商品房销售方式;<br/>(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br/>(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br/>(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br/>(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br/>(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br/>(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br/>(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br/>(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br/>(十二)违约责任;<br/>(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一、不可放松水路工程<br/> <br/> 水路一定要彻底检查,如有水管老化,必须马上更换,还有水管的布局是否合理也是需要注意的。在装修二手房之前,应该对卫生间和厨房进行24小时至48小时的蓄水测漏实验,检查原有的防水工程做得如何,如果没有漏水现象,证明防水处理做得很好;如果出现漏水现象则必须重新做防水处理。做完防水处理后,要等地面完全干透,再铺设瓷砖,进行整体装修。而且,在卫生间蹲便改坐便时一定要将坐便器下水口位置的防水处理做好,在设计和装修卫生间顶部时,应注意方便拆装,利于今后的检查和维修。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后不可以留下死角。<br/> <br/> 二、不可忽视的电路改造<br/> <br/> 二手房普遍存在电路分配简单、电线老化、违章布线等现象,基本上都不能适应现代家庭的用电需求,所以在装修时必须彻底改造,重新布线。如果发现原有线路使用的是铝质电线,则必须将其全部更换成2.5平方毫米截面的铜质电线。而对于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的线路,则应单独设置一条4平方毫米截面的线路,并且必须在埋线时使用PVC绝缘护线管。此外,新的国家标准规定,民用住宅中固定插座数量不应少于12个,但目前仍有不少的二手房原有的插座数量达不到这个标准,如果大量使用移动插座,当电流负荷增大时,移动插座就会因接触不良而产生异常的高温,为触电和电器火灾事故埋下隐患。<br/> <br/> 三、“隐蔽工程”拆开之后再隐蔽<br/> <br/> 装修二手房中的质量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隐蔽工程”施工不当造成的。什么是何为“隐蔽工程”?就是在施工工艺顺序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所掩盖而无法进行检查的部位,称之为“隐蔽工程”。于是,在二手房装修时,对“隐蔽工程”要格外注意。例如对吊顶内的供水、空调、通风等各种设施的管道、线路、设备是否已做密闭试验及电器绝缘、电阻测试,连接是否牢固、接头做法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材料是否已做防火阻燃处理等都属于“隐蔽工程”的范围,都是在第一次安装之后无法再进行检查的。业内人士建议,旧房装修时,能重新打开这些部位实际上也是一个消除隐患的好机会,业主一定要严格检查,把以往遗留下的“隐蔽工程”除掉。
一、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您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如下: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二、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顺利地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其次要弄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要核实“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数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还要考究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的具体规定。最后要弄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购买“二手房”,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手续。以上就是对“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所做的简要介绍。买卖二手房最重要的就是过户和产权问题,买之前要查询产权,买之后要办理二手房过户。因此,购房者对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将有助于减少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当然,毕竟普通老百姓对法律懂得不多,所以不妨在购买二手房时请律师帮您把把关。
综合各方面因素,小高层选楼层最好不要超过六楼。六楼最好,接着依次为五楼,四楼、二楼、三楼,七楼、八楼九楼……一楼空气中铅等重金属集结(一般悬浮在2米以下),其实对老人、小孩也不利。高层选楼层最好也避开8—12层这个区间楼层,往上空气质量可能要稍微好一些。当然选楼层也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还得看项目所处区域的大环境、周边的建筑密度、空气扩散速度、有无污染源、绿化程度等情况而定
买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br/>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br/> 2、注意合同文本 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br/> 3、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br/> 4、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什么是网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br/> 5、网上签约注意保护密码 购房者要注意设置网签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 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8小时后已保存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8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此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 在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之后,网上备案的合同条款将无法再进行更改。 如果在后期委托发展商或代理机构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需告知受委托方购房密码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以明晰密码如果丢失时的责任,从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没房产证的房子就不要买!!<br/>因为没房产证的房子本身就不允许上市交易,因为一旦交易了,就属于违法,在违法的基础上产生的合同,你认为有效力吗?所以法律肯定不会保护你!一旦开发商违法或本建筑违法之类,即使到时候补偿也不会补偿给你,直接补偿给原房主了,这时候你就房,财两空了,到时候哭都来不及,还是踏踏实实买套有房产证的房子吧,别图一时便宜而失去更多,天上没掉馅饼的事,还是让贪图便宜的人去冒这种风险吧!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br/>实地看房:<br/>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br/>产权验证;<br/>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br/>签署合同:<br/>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br/>填写合同:<br/>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br/>缴费义务:<br/>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br/>产权过户:<br/>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br/>银行放款。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房地产开发很复杂。一般的开发包括:取得土地、获取资金、办理开发的前期手续、组织协调施工单位建设、进行房屋销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向买房人物业移交、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以及承担后期的保修责任等。<br/><br/>虽然说房地产市场火爆导致只要有房就能卖得出去,但是这个行业还是风险比较大的。<br/>首先,开发周期长。一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多在1年以上。这么长的时间中可能遇到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等多种风险;<br/>其次,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市场是不完全的市场,很多行政手段导致市场变化很难把握。比如今年的调控已经很多地方房价下降了;<br/>第三,这个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需要的资金量大,占用周期长。<br/>第四,行业的特点使得协调管理工作量很大。说白了,就是政府关系。<br/><br/>如果你想风险小,投入小,房地产开发不适合。建议还是搞个中介吧。
好像一般经纪不愿意做法拍房代理,时间很久。而且法拍房都很便宜,赚不到钱。法拍房应该注意:<br/>1、银行是不是已经同意这个价位。银行不同意很麻烦。往往买不到。<br/>2、产权有无问题。很多法拍房有产权问题。<br/>3、状态怎么样。状态不好的不能买。<br/>4、地段好不好。美国房产地段第一。看到很多法拍房地段很差的。好地段都是有钱人,法拍房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的。<br/> 美国买房可以问一下乔治美美国房产,听说还不错。
按照规定村集体建的房只能是本村村民才可以安置或购买,不允许对外出售按照你说的你不是你想买房哪个村的村民,所以你没有资格购买,不过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松紧不一有很多地方私下对外出售,建议你到你想买房的村的咨询一下,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不允许交易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按照房屋管理条例及土地法规定集体土地国家可以收回并且如果该房屋拆迁补偿非常低,房屋建设时建设管理部门监管不严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进行监管所以房屋容易发生质量问题,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要带眼识人啊,那些客户有时候就是中介的。<br/>看房时,不要让他和业主有接触。<br/>客户说回家考虑一下,你最好跟业主联络得紧密些,慎防跳单啊。
中介确实也不错,不行,就来中大恒基来看看,能帮你找到你理想中的房子
dtzhj2484你好: 一般就用白色最好,或可以用一点点浅浅的淡颜色就行,光线不足的解决方法可以用灯光弥补,就像你说的,阴天没太阳时,白墙也不会发光的。可在饭桌上吊餐桌灯,在通往卧室的过道装吸顶灯,在门口处装射灯。 希望你和儿子永远开心~~
一般来说如果是集中供暖的房产,即使不入住也需要交纳供暖费,因为开发商已经将供暖设施入户且开始供暖(已经担负了供暖的成本),不过有些开发商允许在交房第一年不入住的减半征收
这个事对农村好象没有什么政策, 无非就是转户口的问题吗? 既然以前的户口就在那里,如果现在还想转过去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说白了只要是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只需要在当地的户口管理部门同意就可以了, 或者正是你刚才所说的 "叔叔他们又是那种老实人" 给点好处就应该差不多了, 一个外地的人都能入到农村,你本身就是只不过出去了又回不来了. 那只能说自己不够灵活. 我的说法仅限参考~!
你好! 是个很漂亮的颜色搭配,我没有意见!灯光也没有问题!门用黑胡桃色,并不代表其它家具也用,你可以用其他合适喜欢的家具,不要全用黑胡桃。还有一个问题,装修要开工了,那么快先把门装好干嘛?
一年内卖旧买新免除的是个人所得税,但是在出售房产的时候需要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等到购买房产之后再重新去办理退税,如果先购买后出售,那么不享受退税
用第一个方案。但两边多出来的不要用屏风遮挡。可以做成固定的,用玻璃遮挡。还可以做几个玻璃挡板,挡板上可以放装饰品。最好做玻璃推拉门,而不要做木质推拉门。
找媒体曝光即可,前几天一位鹤岗市的50年代全国闻名的学习榜样-救火英雄,现在是一个老太太,企业破产后住在一个破烂的小房子,被香港的凤凰卫视曝光后政府马上解决住房合医疗待遇。
你好! 因为是临时住,那么有几点建议: 1.卫生间、卧室还是按标准来,因为床以后可以搬走,尽量多一些活动的家具。 2.厨房可以叫装饰公司做,这样比买便宜不少,以后出租档次也不算差。 3.客厅与卧室基本就用复合地板,便宜又实用。 4.不建议做电视墙和固定的电视地台,因为这样占用面积,就用软装饰来解决,电视柜就买成品。这样以后出租改动就有空间也方便。 5.墙壁不要用很多的颜色,采用白色最好,但窗帘可以选择好的。 6.门、窗套不要白色,因为以后出租不利于保养。
如果写双方名字的话,那么你的男友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收入并且可以开具收入证明,因为银行会要求房产的所有人均为共同还款人。 但是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均开展涉外的贷款业务,具体的你可以将你男友的收入状况、收入性质等资料发到我的邮箱,我帮你分析如何贷款比较合适。 xdhgood@
这得看你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是怎么签的了(总房款都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一般需要缴: 1、契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自己交到房管局,开发商一般不代收,除非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 2、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3、产权登记费(也就是房产证工本费,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4、抵押登记费(只有贷款的缴,一次性付款的不用交,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5、印花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6、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大了还是小了,正负在3%之内的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7、物业费(一般是预缴半年的,物业公司收的)。 8、暖气费(如果是现在交钥匙就要收暖气费了,物业公司代热力公司收的)。 9、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一般是预收一年的收视费,物业公司代有线电视台收的)。 10、预收电费和楼道公用电费(物业公司代收的)。 11、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押的,待装修之后会退给业主的,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12、有的可能还会收暖气集资费和煤气集资费(开发商收的)。 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了,我买房时缴的1-11项,第12项是总房款中包括的。 你说的水电户费是用水用电预缴的费用还是水电集资费,如果是预缴的费用还好说(但也够高的),要是集资费就太不合理了.(你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是否有水、电、暖入住时达到使用条件这一项。
你好! 实际上由于你的餐厅客厅比较大,用酒红色是可以成立的。现在的杏红色如果不喜欢,有两种颜色做推荐: 1.酒红色,这实际是红中带黑的颜色,本身做电视墙就不错,而且没有红色给人的强烈刺激,注意到客厅光线不错,用它也不会有压抑感。 2.橙红色,就是比杏红色更深一些、再偏黄一些的颜色,用这做电视背景的也很多。 3.更改后家具颜色可能要有所变化。
没啥问题,先看看他原来的地砖是否水平,;还有点注意:地砖下的水泥过长时间容易出现"空鼓"现象,与当年施工质量有关,所以一般过些年有的地砖会踩着有空响;建议:1.用木锤(泥工用的)敲,看有无空响,我也是看工人这样做的;2.如果你是对生活要求追求完美的,就不要用他的地砖:如果你肯将就,就铺-那种白泡沫塑料垫+复合地板(按要求铺装)即可
500元水电周转金的收据是谁开的? 找它。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以及在买卖中地位的不平等,购房者明显处于劣势。如果不幸遇上不法开发商,或房屋建筑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纠纷就在所难免。一般来说,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1)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三)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之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而造成的。 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发展商是否接受为准,而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下的结论,一些购房者认为的细节性的问题,并不包含在质检的内容当中。因此质量好坏并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说清。 一般而言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主要集中在装修、格局的变化;水、电、气、管线的通畅;门、窗、家具瑕疵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能被认为是质量问题,绝非是一个质检证明就能说得清楚的。因此要解决这类的问题,购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质量要求白纸黑字写清楚,决不可仅凭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来作依据。 (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工程质量核验书》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关卖方违约的完整表述应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另外,既然在买方逾期20日时,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那么也应规定"在卖方逾期20日(不应是18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才算公平、对等。 此外,"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目前,在签定物业合同中,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 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消费者在签定物业合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要了解更多问题可浏览我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