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自然人A投资1000万于公司B,成为公司B的股东,出资后1个月,公司B出借500万给A,A用此500万投资公司C,成为C的股东,但是A与B约定由B公司享有C公司的权益(出于某种原因B公司不能直接投资C公司)。问题:1、公司B出借500万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2、B公司如果想IPO,上述情况是否构成障碍;3、B公司会计如何做账;4、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此问题请高手指教!!
同意f大意见1、不构成抽逃出资。只要程序合法;2、构成障碍,要求股权清晰,且股东占款本身就要求清理;3、借:其它应收款-A 500 贷:银行存款 5004、清理,A归还该笔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