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我和朋友打算在北京一小区租房,有两个房间,其他设施家电都比较齐全,还没签合同。原因如下: 1.房子不是他本人的,他说是他朋友的,然后他朋友又在海南,不在北京。而他租给我们也只是暑期这段时间,我们打算先签订一个月的合同,他让我们自己起草合同,如果他只出示身份证及复印件我们能签订么?需要出示那些证件才比较安全, 2.由于我们承担水电费,有关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应该了解哪些,办理什么手续 3由于我们现在打算4个人住,签订合同时承租方是不是都得把四个人的名字写上?另外为了每个人少花点钱,我们有住六个人的想法,(现在的房主也同意,他说住几个都无所谓,)但是增加两个人应该在签订合同一周后加入,也有可能最终就住四个人,那这样的不定数住入该怎么去叙述,合同改怎么起草较为完善?现在诈骗的太多,恳请律师帮助我们,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