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发生的房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因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而调整房产账面原价的,是否应当同时调整房产税计税原值?全部
中华。会计网校忘情水1995回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1999〕087号)规定:“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房产原值的,不论是否按新调整的房产原值提取折旧,均应按调整后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因此,纳税人发生房产评估增值(或减值)以及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并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调增(或调减)房产原值的,应按调整后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除发生资产重组以及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等少数情形外,房产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不得因房产增值(或减值)而随意调增(或调减)房产原值。全部
答:是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成本进行计量。1511 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详情>>
答:是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成本进行计量。1511 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详情>>
答: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确认和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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