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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工厂膝盖受伤,现在已经做完手术但是腿还不太不能打弯,需要去哪里做法医鉴定?大概属于几级伤残?
既然你弟弟是在工厂膝盖受伤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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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弟弟是在工厂膝盖受伤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进行。已经做完手术但是腿还不太能够打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不清楚你弟弟手术的具体部位,估计可鉴定为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