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绩效管理)
公司现新执行<员工晋升及绩效管理制度>其中内容:晋升职位的要求和结构、绩效明细(就是员工有下列行为者扣款);该制度由总经办负责,也就是说只有晋升和扣款。但这样就与人事部的《公司奖惩制度》中的“惩”重复工作了,请问大家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跪求……
人事部的《公司奖惩制度》其中如果包含了惩罚性措施,那么其与新执行出现了制度重合部分,因此,在人事部门对员工进行惩罚性措施时,其部门职权要除去晋升和扣款两项,也就是最终决定权在于总经办,人事部门只有报批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避免了在制度执行时,部门之间推诿责任的情形发生。因此,单从这两个制度来看,并不存在矛盾或者冲突的地方。
个人觉得这个主要是针对个人绩效的管理,但是人事部的《公司奖惩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人员工作中的奖惩,这是2个方面的东西,不是一样的。为什么说重复了呢?
在法律上,也有法条竞合的现象,就是一个法条规定了一种普遍的行为,另一个法条又对这种普遍行为中的某一种做了特别的规定,那么,在实施的时候就要按照特别法的规定去实施。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或者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一旦出现你说的那种状况,就应该适用新的规定。 对于一种行为,按照两种规定实施两个出发是不可以的。所以你说的两个规定只能适用一个,就是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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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庭 因为孩子一落地首先见到的是爸爸妈妈,首先学会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或妈妈),而且自小孩开始上学直到他踏上社会 其实在家中的时间是最长的,所以对学生影响最大的...详情>>
答:你好!300元(或者500元)的资金,可以从低价值的产品采购与销售开始,或者先去做兼职,为自己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创业打基础,当资本积累到一定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