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未供完贷款,
请问房子未供完贷款,转让给新买家,他是否不能以此房再做按揭贷款(在花都区)。如果联名房子2003年转让给买家,已付首期,但买家本以按揭贷款付清余款,去年房产证出来后,条例改变办不了按揭,之前委托中介去办里房产的各手续(由联名双方已分开都不常在当地),但中介人已联系不上,做新委托需取消旧的委托,因公证处提出联名各方需提供已婚或未婚证明,而一方已婚需有丈夫的同意签字方能委托新一人,是否有此规定?新委托主要的目的是想让买主代供款,余款另付,供完后自行办里房产证过户,是否不当?买主不同意一次性付款,如双方同意代供款,是否重新订份买卖合同?如何订这份新的二手房合同?
前提条件就是要付清贷款,你可以找专门的融资的公司,问一下中介,他们应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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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