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8日,FDA批准了厄洛替尼(erlotinib,特罗凯,Tarceva)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为NSCLC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希望。这些患者多处于肺癌晚期,一线、二线疗法均已失败,生命延续的希望甚微。然而阿斯利康公司(AstraZeneca)2003年5月初次上市的吉非替尼(gefitinib,易瑞沙,Iressa)在作用机制和给药系统方面均与厄洛替尼(erlotinib,特罗凯,Tarceva)类似。两种药物都是表皮生长因子抑制剂,都通过口服片剂给药。 关于2种药物最早的争论集中于主要差别、疗效方面。致使吉非替尼获批的临床研究证实了肿瘤对本品的应答,但却未显示出延长存活期。相对而言,临床研究中厄洛替尼(erlotinib,特罗凯,Tarceva)显示了存活期方面的改善,厄洛替尼(erlotinib,特罗凯,Tarceva)组患者平均存活6.7个月,而安慰剂组仅4.7个月。这2个月的存活期差异使患者和医师倍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