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资金的利息收入如何做帐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国税要求我们企业外借给其他企业的一笔资金(在其他应收款项下)计算利息收入,这样我们企业需要补缴哪些税款,但实际我们是收不到利息收入的全部
从税局的角度来说,他们只会认为“无利不起早”,你不收利息,怎么会白白把自有自己让与别人周转。 可以把借款合同,银行单据(现金收据),以及对方出具一个申明-内容是该笔借贷不存在利息支出,无财务费用列支-一起做凭据来说明问题。 当然,如果你单位本身有银行贷款或者拆借进来的资金,同时,你又把钱借出去,这样你的利息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全部
出借的资金收取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只缴企业所得税,不涉及其他税种。 你们实际未收到利息,就不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具体事宜应该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协调和解释、说明。全部
答:以上所说的全部错了,不算哈,重新回答: 你已交了AAA,所以多交部分XXX,先做一下多交的所得税费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XXX 贷:以前...详情>>
答: 我取得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是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交国税),发票专用章的印鉴上即是我的名字(即:我单位的名号就是我的名字),问:我可以去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吗...详情>>
答:详情>>